各森林防火区域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有效控制林区生产和生活野外用火。在农历“十一”、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等森林防火关键时刻,要教育群众提倡文明的祭祀方式,确保烧香烧纸要到护林人员指定地点。护林人员要加大巡察密度,缩短巡察时段,做到有火早发现、早扑灭,不酿成火灾。
3、加强扑火队伍建设
为适应形势的需要,各单位要安排巡查人员,其中镇级安排2名、办事处1名、村级2名,搞好巡查记录;同时,镇政府组织森林防火专业队、应急扑火队、农口扑火分队、机关青年防火突击队四支队伍,林区所涉及村每村要组建不少于10人的应急扑火分队,并进一步加强女郎山护林巡视队伍建设,配全装备,随时做好扑火准备。
4、配齐扑火机具及物料
各级扑火队伍要配置必要的扑火器械、工具、通讯工具、车辆及物料。镇级扑火队伍配备风力灭火机10台、扫帚200具、喷雾器2个、大水桶2个、铁质小油桶10个、铁质大油桶2个并备足扑火用油,准备好口罩、手电、头盔、毛巾等实战必须品,配指挥车一辆、实战运输车3辆;村级要配置扫帚15具以上、手电五把、实战运输车1辆。
5、狠抓护林防火制度落实,强化依法治火
要严格落实护林防火责任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包办事处、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重点区域和山头制度,落实好防火巡查制度、检查制度、护林人员包片责任制、零报告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每日要及时将各自巡查情况按规定时间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镇政府对认真执行防火制度规定、预防和扑救得力、及时报告火情,及时制止纵火行为及检举纵火人的单位和个人,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奖励;对违犯规定用火造成森林火灾的,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更新所毁林木,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从严处理。
三、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
为加强对护林防火工作的领导,镇政府重新调整和充实了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确定由镇长任指挥,由分管镇长任副指挥,由武装部、派出所、女郎山管委会、团委、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相关办事处、教育办、财政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由指挥部组织、指导、协调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各单位也要按照防火责任状的要求,积极行动起来,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防火责任
各村要根据本村实际情况,成立以“两委”干部为成员的护林防火领导小组,村支部书记为护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设立专职防火干部,落实防火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各村、各重点有林单位,要与护林员、放牧员、林地内墓地主人、与林地相连的土地承包人、上山搞副业人员逐级签定责任书。
二、广泛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每年的十一月份是护林防火宣传月,各村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大造护林防火声势,以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各单位还要派专人对重点人群进行入户宣传,即:沿山住户、林区内坟主、放牧员、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呆傻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教育,开设防火课程。在防火期内各村要悬挂规范、醒目的护林防火宣传标语3条以上,刷新原有固定标语。做到宣传到户,不留死角。
三、落实防范措施、狠抓关键环节
1、认真做好防火隔离带和林间可燃物的清除工作,山区、丘陵林地易发生山火的交界地要开设30—50米宽的防火隔离带,重点林区(爆破造林、雨季造林、退耕还林、农田林网及公路两侧树木)要清理林间可燃物,要求11月底前完成。
2、各重点防火日期,如防火戒严期、元旦、春节、清明等,各村要派专人深入林区死看死守,并利用广播、宣传材料等进行防火宣传,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各重点林区路口要派专人看守,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杜绝火种进林、进山。林区内严禁上坟烧纸、吸烟、燎地边,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4、各重点防火村,要加强半专业化扑火队的组建,做到人员、制度的落实,发生山火时能够真正发挥作用。
5、重点村的重点地段要增派护林员,划分责任区,明确任务,一定要落实工资报酬,必须保证按时发放不得拖欠,以提高护林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6、要进一步实施山区“退羊还鸡”,加强对畜牧毁林的管理力度,保护和增加林草植被。
四、加强队伍建设,发挥队伍作用
一是要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我镇20名生态林管护员要真正发挥监控、报告、扑救的作用,对于责任心差、工作马虎的管护员要及时撤换,镇林业站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其工作进行严格管理。二是专业森林消防队建设,我镇专业森林消防中队是在原镇城管队的基础上建立的,有着较强的组织性、纪律性,较好身体素质和较高的文化素质,在肩负全镇中心工作的同时,将工作重心要立即转移到护林防火工作上来,履行巡逻检查职责和森林火险的扑救的任务,要做到有令即出,快速行动,扑救火灾,清理火场,配合执法部门完成案件调查。
五、坚持依法治火,加大执法力度
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在防火期内要对各村,各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各村也要对辖区内的防火工作进行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向镇指挥部报告,镇指挥部将同森林公安派出所对发现的问题依照《森林防火条例》进行查处,对检查中发现有火险隐患的填发《火险隐患通知书》,限期清除,对未能限期清除的,按规定处理。
六、责任明确,团结协作,各司其职
我镇防火体系由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林业站、专业消防队、村、护林员组成。全镇的护林防火由镇长负总责,王春年同志、王宝海同志重点负责人员、车辆调动,半专业化扑火队组织及后勤保障工作。
各村主要负责割烧防火隔离带、清理林间可燃物,做好本村群众的护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本村的扑火预案,对护林员进行管理,做好本村的火情监控、上报及组织村半专业化扑火队配合专业消防队进行火灾扑救和火场的清理、监控。
护林员主要负责本责任区内火情的巡视、报告,火灾的扑救、火场的清理、监控等,按着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到岗到位,制止野外违章用火、畜牧毁林、乱砍滥伐、私挖盗采、乱捕乱猎及幼林抚育等工作。
各部门要认清自身职责,搞好协调,团结协作,服从镇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七、加强值班,严格火情报告制度
各村要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好防火期的值班工作,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监督管理,24小时必须有人值班,必须有领导带班,确保通讯畅通,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到值班人员不漏岗、不脱岗;发现火情必须立即上报镇防火办,按火灾扑救预案及时组织扑救,不得迟报、误报、隐瞒不报、越级上报,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确保我镇不发生森林火警火灾。
清明节历来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清明节现在是国家法定节日,并与5,6两日形成三天长假,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户外踏青等人群将成倍增加,物候季节较迟,草木干枯,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为确保清明节期间(3月29日—4月6日,下同)不发生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警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昌溪乡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预案。
一、宣传教育
1、乡政府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全乡范围内巡回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
2、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印发致全乡广大人民群众一封信。
3、全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各村广大人民群众要大力倡导和推行植常青树,献鲜花等文明安全祭祀方式。
4、全乡中小学校要再开展一次以"注意森林防火,呵护绿色家园"为主要内容的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5、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