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斜巷所用的三环链、插销必须进行编号专用。不得用其他三环链及插销代替。
第四十九条斜巷所使用的三环链、插销在使用前把钩工必须进行详细的外观检查并记录,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
第五十条运送物料时,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和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偏载、有翻车(脱钩)危险、不按规定使用的车辆运送物料,严禁发出开车信号。
第五十一条严禁斜巷运输把钩工不停车进行摘挂钩操作。
第五十二条严禁信号工、把钩工替岗操作,严禁擅自停电或擅自拆修信号装置和其他电气装置。
第五十三条斜巷信号把钩工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熟悉本岗位信号装置、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等一般性能及使用方法。
2、交接班要认真检查信号装置、车辆及其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等是否齐全可靠,检查钢丝绳是否有打结、硬弯、磨损和断丝情况,若不符合要求,严禁发送提升信号。
3、检查阻车器和变坡点上方所设的挡车扛(栏)或挡车器是否能够自动复位或自动闭合。
4、兼作行人的运输巷道行车时,红灯信号必须保证完好,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的安全规定,严禁行车时行人。
5、信号把钩工接班后,必须检查斜巷内有无行车障碍物,是否有人工作或行走,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第五十四条摘挂钩操作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
2、必须站在轨道外侧200mm左右以外进行摘挂钩。单道操作时,应站在信号位置同侧或巷道较宽一侧;双道操作时,若双轨间安全距离达到要求,则应站在双道之间进行摘挂钩操作,否则必须站在人行道一侧进行摘挂钩操作。
3、把钩工摘挂钩完毕后,严禁从串车车辆上方、两车辆之间或车辆运行下方穿越。
4、摘挂钩时,若遇到摘不开、挂不上时,必须采用专用工具解决,严禁蹬绳操作。
5、把钩工每次挂钩完毕后,必须对车辆各部位、保险绳、连车装置等再详细检查一遍,看是否完全正确、牢固可靠,观望车辆运行方向有无阻碍和隐患,确认安全后,打开上部车场挡车器或挡车杠(栏),进入躲避硐室、信号硐室或安全地带后,方准发给信号工开车指令。
6、车辆运行时,要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或事故,及时与信号工联系,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立即赶赴现场,仔细检查。
7、把钩工上岗期间必须忠于职守,对不符合提升规定要求的以及违反操作规程的,严禁摘挂钩工进行提升作业。
8、挂钩操作程序:
(1)把钩工检查挡车杠、阻车器处于常闭状态,并确认无误。
(2)把钩工将车逐辆推到阻车器前,后部用斜木楔掩好,并确认无误。
(3)把钩工用专用插销和专用三链环从前往后依次接好一列矿车,由把钩工依次检查连接情况和插销防脱性能,并确认无误。
(4)把钩工用专用插销连接主绳钩头,最后连接保险绳钩头,保险绳必须放在车的上部,必须绑扎牢固,绑扎点不得少于两处。把钩工检查连接情况和插销防脱性能,并确认无误。
(5)现场负责人从前往后依次检查车辆的装载及保险绳、三链环、插销、主绳连挂情况和插销防脱性能,并确认无误。
9、下车操作程序:
(1)信号工向绞车司机发出开车信号,绞车司机听到信号并确认后,送红灯示警30s,起动绞车。
(2)把钩工打开阻车器,打开上联动挡车杠,关闭下联动挡车杠,确认下部挡车杠可靠关闭。
(3)把钩工监督将车辆放入斜巷联动挡车杠之间,信号工向绞车司机发出停车信号,停车检查车辆的装载及主绳、保险绳、三链环、插销连挂情况和防脱性能,确认无误后打开下挡车杠关闭上挡车杠,向绞车司机发出下车信号,车辆下放。
(4)下放车辆至下平台挡车杠前30-40m时,把钩工打开下挡车杠,车辆通过挡车杠。
(5)最后一辆车到下平台变坡点规定位置后,下平台信号工发出停车信号,绞车司机确认后,停止绞车运转。
10、提车操作程序:
(1)下平台信号工向上平台信号工发出开车信号,上平台信号工向下平台信号工发出确认信号,下平台信号工再向上平台信号工发出提车信号,上平台信号工确认信号正确无误后,向绞车司机发出开车信号。
(2)下平台信号工通知把钩工打开挡车杠。
(3)绞车司机听到信号并确认后,送红灯示警30s,低速起动绞车,最后一辆矿车进入斜巷过挡车杠后,方可逐步加速,直至达到正常速度运行。
(4)上提车辆提至上平台变坡点前两挡车杠之间,把钩工开动联锁挡车杠此时上挡车杠打开,下联动挡车杠关闭,打开阻车器,待车辆提至上平台变坡点3m后,恢复阻车器和联锁挡车杠。
(5)上平台信号工发出停车信号,绞车司机确认后停止绞车运转。
11、摘钩操作程序:
当车辆到达车场停稳后,按如下程序操作:
(1)把钩工检查挡车杠、阻车器处于常闭位置,并确认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