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使用人员离开房间时,应及时关掉空调。
六、违规处罚
1.宿舍无人未关空调、照明,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扣除品行分。
2.对宿舍无人未关空调、照明的教职员工,每次乐捐100元。
本通知自公布起生效
校园服务与管理中心
1、vrv空调中央控制器由工程人员操作,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2、大厦办公间内的空调机温度调整由办公人员自行调节,如有不便请拔打客户服务中心报修电话__,工程人员将在15分钟内前来处理。
3、大厦内vrv空调系统每天由工程人员集中开启和关闭。
4、各层办公间内的室内空调机,请办公人员在下班时自行关闭。
5、大厦空调系统将根据季节和室外温度调整为三种状态。(制冷、制暖、送风)
冬季:当室外温度为-5c~15c时,vrv空调中央控制器将设定为制暖状态,温度调整范围28c~32c之间,确保办公区域温度达到22c~25c。
夏季:当室外温度为26c~35c时vrv空调中央控制器将设定为制冷状态,温度调整范围16c~25c之间,确保办公区域温度达到25c以下。
春秋季:此时vrv空调中央控制器将设定在送风状态,主要起通风换气作用,将室外新鲜空气输送至各办公区域。
6、在此两季期间内,工程人员应加强巡回检查,随时根据天气温度的变化及某些特殊场合的需要而对个别区域进行制冷或制暖状态的设置。
为规范我校学生宿舍空调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确保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全校所有装设有空调设备的学生宿舍。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之空调设备包括学生宿舍空调外机、室内机、遥控器等。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之学生工作部门包括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部、天平大学、各二级大学。
第四条空调设备的保管、使用:
(一)空调由学校统一出资安装,属于学校固定资产,为保障学校空调资产安全,安装有空调设备的宿舍,宿舍全体成员对空调设备负有共同保管责任。
(二)安装有空调的宿舍根据学校的通知向后勤服务总公司领取空调遥控器。
(三)使用空调的电费采取以宿舍为单位先购电后使用的原则,费用的分摊由宿舍内部人员协商解决。
第五条空调设备的维护、维修:
(一)学生要根据空调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二)学生如发现空调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后勤服务总公司报修。校内报修电话:__。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拆卸或打开室内机和室外机。
(三)学生严禁私拆空调电源线路或违规操作,由此引发的事故或人身伤害由学生本人承担,并视情节给予校规校纪处理。
(四)人为损坏空调设备,责任人须按照维修至完好所需的金额照价赔偿,并视情节给予校规校纪处理。责任人不明确时,一律由全体宿舍成员共同负责。人为损坏的空调设备一律在确认赔偿金缴纳后再予以维修。非人为因素产生的维修费用由学校承担。
(五)空调遥控器发生遗失或损坏的,可以由学生自行购置补齐,也可以由学生向后勤服务总公司购买。
(六)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安排专业公司进行空调设备的维护、维修。
第六条空调设备保管责任的终止:
(一)毕业生离校时,由后勤服务总公司对空调设施进行检查,确认空调完好,并收回空调遥控器。
(二)后勤服务总公司验收发现空调设备存在人为损坏、遥控器发生丢失的,应立即对负有保管责任的学生进行责任与赔偿追究,必要时由学生工作部门协同进行追究。
第七条注意事项:
(一)学生离开宿舍应关闭空调机。
(二)开启与关闭空调机要使用遥控器,不准打开室内机手动开机。开机前要检查遥控器模式设置是否正确,调整正确后方可开机,重新开机要间隔3-5分钟。
(三)提倡节约用电,夏季室内温度低于30度建议不开空调,设定制冷温度一般控制在25-27度。冬季室内温度高于4度建议不开空调,设定制热温度一般控制在18-20度。
(四)空调出现异常响声应立即停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