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_,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县燃气安全防范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在前期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特制定东桥镇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_,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安全发展要求紧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之中,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燃气安全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风险防范责任,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重点防控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排查整治燃气供应站点安全隐患。检查燃气供应站点是否符合存储条件、是否超量存储、安全设施配备是否齐全、瓶装液化气存储是否符合安全规范等(具体检查项目详见附件1)。
责任单位:镇安办、村建办、各村、泉州惠晟燃气有限公司
(二)排查整治无证经营液化气安全隐患。要加强部门协同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燃气企业和个人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供应许可证擅自从事燃气经营、瓶装燃气供应活动,为无证无照液化气经营点提供经营性气源,严厉打击违法充装、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非法存储等行为。
责任单位:镇安办、村建办、东桥派出所、东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泉州惠晟燃气有限公司
(三)排查整治餐饮等场所用气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人员密集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酒店、大型综合体、单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用气场所不通风,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消防器材配备不到位等问题(具体检查项目详见附件2)。
责任单位:镇安办、村建办、民政办、社事办、卫健办、东桥派出所、东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村、泉州惠晟燃气有限公司
(四)排查整治燃气器具安全隐患。重点对我镇现有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严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严格依法对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处罚,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
责任单位:东桥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进度安排
即日起至20_年10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自查阶段(8月8日至8月15日)。各村、镇直镇属各单位,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燃气用户情况、燃气设施情况、燃气供应站点等开展自查,摸清本辖区、本行业燃气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并建立台账清单,同时坚持边查边改。
(二)督查整改阶段(8月16日至9月30日)。各村、镇直镇属各单位每2周至少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开展1次燃气安全检查,抽查1-2家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点和3家餐饮场所(无餐饮场所不涉及),根据检查情况填报《东桥镇燃气行业隐患清单》、《东桥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照表》(具体检查项目详见附件3、附件4)。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1日至10月底)。各村、镇直镇属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闭环。认真总结“百日行动”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落实责任。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扎实开展燃气安全“百日行动”,全方位、全覆盖、拉网式组织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确保把风险隐患全部排查出来,把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一一落到实处,切实把各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突出重点、加强检查。要落实“百日行动”各项工作要求,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做到应查尽查,应改尽改,对拒不配合、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企业采取约谈通报、行政处罚、停业整顿等多项措施,有效防范燃气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联动,形成合力。要经常性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整治合力;要建立信息沟通和协同协作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燃气安全整治齐抓共管、共防共治的工作局面。
(四)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要理直气壮严格执法,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坚决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场所,坚决按规定停止供气;对违规供气的燃气企业,坚决依法严厉查处;对因燃气企业不落实入户检查而导致事故的,坚决严格倒追燃气企业相关责任;对燃气企业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且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坚决依法清出燃气市场;对不履行燃气设施保护,违规施工破坏燃气设施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
(五)加强宣传,提升意识。要组织开展常态化燃气安全宣传,加强入户宣传和提醒,督促燃气使用单位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行动期间应对餐饮、食堂、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用户集中开展一次入户安全检查。
请各单位于每月5日、20日前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附件1、2、3、4)连同电子版报送镇村建办汇总。
根据__等文件要求,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城管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燃气领域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深刻吸取湖北十堰重大燃气事故及近期来我市发生的几起燃气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坚持标本兼治,健全信息化监管体系,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作用,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力争不发生燃气供应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有效防范餐饮场所燃气爆炸事故,切实提升城镇燃气安全水平。
二、整治时间
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城管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主任由__兼任。
四、责任分工
(一)各执法中队: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各自辖区内餐饮流动摊贩进行安全管理并建立专项管理台账。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收集、汇总、上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完成领导小组完成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法制办、督查室及其他成员:负责执法规范、法律法规支持和开展督查、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