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组长:
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宏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姚勇斌同志、王成恩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承办领导小组召开的联席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职责分工
(一)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各乡镇及市森林草原防灭火主管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工作,会同自然资源、森林草原、气象等有关部门建立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制定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救援预案,指导相关单位和部门编制专项预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演练,协调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二)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负责落实防灾减灾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制定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要点并组织落实,督促指导各乡镇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以人工林、平原次生林为重点,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巡逻巡控,加强火源管理;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各专项预案,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档案。指导各乡镇管理、监督生产性用火,加强野外用火管理,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森林草原火灾的统计和损失评估。市北部荒漠生态保护管理站负责全市各乡镇、北部荒漠区、南部山区森林防灭火工作。市草原监理所负责全市草原防灭火工作。
(三)天山东部国有林管局乌鲁木齐南山分局。负责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负责编制本责任区内森林防灭火预案,落实本责任区内森林防灭火工作制度及措施;定期组织火灾隐患排查,开展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积极主动与市政府、乡镇、村(驻村工作队、警务站)、林区生产经营等单位对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火险分析研判,制定火灾隐患整治方案。督促林区单位切实履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做好森林防灭火应急值守、日常值班、护林巡查及宣传、信息上报工作;落实市、乡、村联防联动各项任务,与林区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项目施工单位签订联防协议,建立联防巡护队伍,做好培训演练;教育引导林区农牧民和经营户积极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
(四)市公安局。督促指导林业派出所及辖区派出所按照市、乡镇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调度,积极参加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加强管护区范围内巡护,及时查处违反森林草原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禁火令行为,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五)市委宣传部。播放森林草原防灭火公益性广告和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报信息,报道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六)市气象局。及时发布森林草原火险等级气象预警信息;负责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气象保障工作。
(七)市文旅局。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旅游景区、文化体育场所防火各项工作。
(八)市教育局。指导、监督全市中小学开展森林草原防火教育工作,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严禁学生参加扑火。
(九)市财政局。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经费,保障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经费,并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十)各乡镇。负责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格执行防灭火联防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抓好政府禁火令及联防联动各项任务的落实落地;与林区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项目施工单位签订防火责任状;定期组织召开联防联动协调会;指导各村建立由村委会、管护站(所)、社会单位组成的联防联动队伍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督促村级联防联动队伍定期开展巡护工作,定期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例会;掌握辖区的各种火灾隐患情况并及时上报;教育引导本村农牧民和经营户做好生产、生活、野外用火管控。
(十一)林区生产经营单位。与林业主管部门签订联防协议,明确防灭火责任区,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管理制度,加强施工作业范围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和野外用火巡护、管控。
其他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的联防联动。
五、联动形式
(一)市级联动
1.领导小组。定期召集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好联防联动的各项措施。
2.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防火期每两个月组织召开一次森林草原防灭火联席会议,分析研判防灭火形势,安排部署近期防灭火工作,协调解决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防灭火责任。
3.各成员单位。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林区各类作业活动。
(二)乡级联动
各乡镇全面负责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适时组织召开乡级联席会议,查找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各森林管护站(所)要主动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落实乡镇安排的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任务。负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防火责任的落实。
(三)村级联动
发挥农牧民熟悉地形、分布广泛的优势,及时报告林区各类隐患及违反禁火令行为的各类信息;配合森林管护站(所)防火队员开展巡护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防火方针,以防为基础,以宣传教育为前提,以不断提高全民在防火意识为目标,以宣传森林法规12119火警电话和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为重点,不断提高防火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新媒体主渠道宣传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和不同方式扩大防火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的防火意识。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及森林草原防火报警电话及防火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实用防扑火知识。
(二)针对性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及当前森林草原防火面临的`形势,以及做好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大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的先进典型和火灾典型案例,发挥先进引导警示教育作用。
(三)充分利用森林草原防火微信、手机短信、街道社区等各种宣传平台,发布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息,政策法规科普常识等。
(四)继续实施学校教育工程、标牌警示工程,责任书入户工程、旅游教育工程,把多一份教育就少一点火灾的理念普及到千家万户。
(五)强化偏远地区,信息闭塞地区和特殊人群的针对性宣传,开展“森林草原防火进校园活动”,并在重点森林草原防火阶段,并开展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文明祭祀,绿色出游,自觉遵守林区野外用火规定,真正做到“森林草原防火,家喻户晓”。
(六)要求各乡镇,村,各国营林场一定要在主要公路沿线,项目区入口、村口,人口密集地竖立固定防火碑,牌,张贴森林防火标语,悬挂防火彩旗,横幅,真正做到警示作用。
三.时间安排
(一)在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森林草原重点时段进行重点宣传,对重点地区群众开展面对面的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及政策,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等。
(二)重点阶段(3月到6月—9月到11月)利用电视广播、微信、手机短信,树立防火宣传警示牌等方式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防火意识,为保护生态安全,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环境。
(三)在全年不间断的通过微信公众号、防火宣传平台宣传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森林草原防火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及典型火灾案例,警示人们时刻牢固树立森林草原防火意识,真正做到齐心协力守护绿色家园,万众一心狠抓森林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