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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的应急救援能力,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为驾乘人员提供良好的行车环境,根据省交通厅、省高管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处工作实际,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处安全保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处行办。
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xx
联络员:xx
联系电话:xx
领导小组负责处管辖路段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掌握道路通行状况,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收集、整理、上报路况信息,提供后勤服务。
工作要求
(一)处属各路政大队要高度重视高速公路安全保畅工作,成立相应的高速公路安全保畅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信息联络员、联系电话、工作职责。并制定切实可行,务实高效的高速公路安全保畅工作应急预案,安全保畅工作要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二)处、处属各路政大队安全保畅领导班子成员和安全保畅联络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信息联络员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和时效性。如管辖路段内出现重大堵塞突发事件,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并及时将情况通报当地政府和公安、消防、安监及高速公路各经营单位。
(三)处高速公路安全保畅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不得互相推诿,延误时机,防止造成不良的后果。
具体措施
(一)各路政大队加强机车管理工作,随时检查,随时保养,在任何时间都能保证机车状态良好,油料充足,车上各种标识标牌齐全,能够在接警后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
(二)各路政大队要加强道路巡逻,以车巡为主,步巡为辅,认真排查所辖路段道路、边坡、桥梁、隧道、涵洞等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关经营单位进行治理,设立好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安全。
(三)各路政大队加强与相邻处、交警、医院等协作单位的联系,与具备大型施吊设备的单位加强协作,具备良好的救援排障条件,遇重特大堵塞事故时,能得到协作单位的支援,确保快速高效的排除障碍,恢复道路通行。
(四)为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各路政大队要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规范救援操作程序,避免长时间堵塞交通或二次事故的发生。为有效疏导车辆,在出现长时间堵塞的情况下,各路政大队及时向监控中心或辖区内各征费站发布道路信息,截留进站车辆或通知车辆绕行,避免大量车辆滞留在公路上。(六)各路政大队要加大路政执法力度,依法履行路政管理职责,严厉打击违章行为,强化超限运输查处力度,切实维护路产路权。
(七)处安全质监科加强养护监管力度,加强道路巡查,重点检查沿线路况、桥梁、隧道、涵洞等重要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状况,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八)处安全质监科督促高速公路业主营运单位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做好道路养护和保洁工作,确保道路状况良好,路容路貌整洁。
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各路政大队到达事故现场(特别是重特大事故或涉及危爆车辆事故),在确认交通中断或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必须在第一时间将现场具体情况及处置方案及时报处信息联络员,交通中断时间较长的情况下,信息报送采取不间断续报的方式报送,以便上级部门及时掌握事故现场进展情况。
(一)各路政大队加强与交警部门及经营单位的沟通与协作,交警部门到达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时,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路政出警车辆和救援车辆能安全借道逆行,快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救援。
(二)到达现场后,路政人员严格按规定督促经营单位设置安全标志,救援人员严格按照救援操作程序施救,确保自身安全和不损伤被救援的车辆。路政人员与交警部门判定现场交通中断时间和分流方案,并及时将情况通报处信息联络员。在双向道路都中断的情况下,救援车辆到达现场后,应全力抢通一边车道,交通恢复后再做下一步处置工作。
(三)如交通中断时间在1小时以内的,各路政大队及时向监控中心、邻近征费站发布信息,方便司乘人员选择更好的出行路线。
(四)交通中断时间在1小时以上的,各路政大队除及时向监控中心、邻近征费站发布信息外,应与交警部门协商,优先考虑采取开启中央隔离带,借道分流的方案,在交警部门决定开启中央隔离带时,相关经营单位具体负责中央隔离带开启工作,并设置安全标志标牌。现场处置完毕后,各路政大队负责督促经营单位关闭中央隔离带,并及时通知相关经营单位清理现场污物、恢复交通设施。
(五)在事故现场,如遇危爆物品车辆,应立即通知消防、安监、医院等部门到达现场,各路政大队应协助交警部门疏散周围人员或车辆,待危险车辆得到妥善处置后,再进行救援。
为充分发挥公路发展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确保辖区国省干线公路快速、安全、畅通,充分发挥其经济和社会效益,最大限度减少路政管理突发性事件造成的财产损失或公路阻塞,使路政人员熟练掌握公路路政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管理规定及上级文件精神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们路政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了本预案。
一、指导方针与原则
公路路政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是公路路政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公路管理部门与路政人员应做到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及时疏导,处理得当,救援及时。全体路政人员应站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以为人民、对单位、对公路高度负责的态度忘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给公路管理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组织分工
为了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反应迅速、协调有序,确保应急预案顺利实施。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大队长任组长,副大队长任副组长,各中队长为成员。路政大队长为实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第一负责人,路政执法中队长具体负责,组织指挥路政人员及时赶赴现场,会同有关单位共同救援。遇有恶劣天气和重、特大交通事故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局领导报告。及分析总结经验,写出调查报告,提出防范措施和对责任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局领导小组。
三、程序与时限
公路路政发生突发性事件,责任路段管理负责人立即向路政科汇报,路政科在接报告按救援预案进行救援的同时,5分钟内上报局领导,10分钟内上报济宁公路管理局路政科。
公路因恶劣天气,突发事件及交通事故造成公路阻塞,需要临时禁止通行的,由路政科提出上报,公路局协调各单位实施并在十分钟内将应急救援结果上报济宁市公路局路政科。
预案救援
(一)对暴风雨天气公路路政救援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