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受灾村(社区)、责任单位应在接到受灾情况报告后1小时内将初步灾情及应急措施上报我镇党政办,联系人:彭鹰,联系电话:4950088;我镇辖区内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受灾情况,在1小时内报我镇指挥部办公室。
1.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报、服务、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气象主管机构归口处理,实现共享。
2.雨雪冰冻灾害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3.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影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进行通报。
(四)指挥协调
1.启动应急响应
我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指令,或本我镇雨雪冰冻灾害的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提出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的建议,报上级指挥部批准发布。
2.应急处置
重大或特别重大的雨雪冰冻灾害,我镇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指挥各成员单位、专业应急队伍及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我镇迅速组织人员,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进行保护。必要时,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五)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工作的有关部门应当对灾害发生地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为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公众参与时,应当对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
(六)群众的安全防护
我镇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在灾害发生前或发生时及时指导人员疏散,尽量避开灾害可能影响和波及的区域,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七)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我镇团委、各村(社区)应当拓宽社会参与的渠道,充分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志愿者队伍和公众参与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八)雨雪冰冻灾害评估
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地的气象局负责组织气象灾害评估。
雨雪冰冻灾害评估结果及时上报本级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
雨雪冰冻灾害评估结果可作为气象灾害救助、赔偿的依据。
(九)信息发布
应急办及时将气象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监测预警等有关情况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
(十)应急结束
当雨雪冰冻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宣布应急结束。
五、善后处置工作
(一)善后处置
我镇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组织调查、统计雨雪冰冻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雨雪冰冻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区应急办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我镇组织民政等有关部门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我镇社会事务办、辖区内医院应当做好雨雪冰冻灾害现场消毒与疫情防控的组织、指导工作。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社会事务办应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雨雪冰冻灾害现场污染物收集、清理等处理工作。
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二)社会救助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组织指导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三)保险
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1.通信保障
(1)以现有的国家气象通信网为基础,以数字宽带信为主体,无线传输方式作为备份,建立可以接收天气图、数值预报产品、雷达拼图、卫星云图、加密自动观测站网、闪电定位资料等内容的快速、安全、稳定、可靠的气象灾害预警应急信息通信专用网,确保预报、警报、天气实况和灾情的传输。
(2)应急救援现场应与上级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之间保持通信畅通;通信、为现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灾害发生地政府负责协助现场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
2.信息保障
(1)在现有的业务平台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我镇级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管理系统,并与上级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其他相关部门实现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