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部门(电话119),报告内容为:“金色阳光亲子园发生火灾,请迅速前来扑救”,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园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园大门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办公室人员要在最短时间内赶到出事地点,组织现场扑救。
2)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成员为主,现场所有教职工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3)消防车到来之后,园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4)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水浸的棉被等。
5)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6)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园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3)扑救电气火灾,如电线走火等,应先切断电路,使用1211灭火器灭火。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幼儿安全,扑救要在确保幼儿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四、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保卫人员、园办公室领导、教师参加。
2、报告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保卫处及办公室负责人报告。
2)经园领导核实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保卫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2)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一、指导思想:
根据《规程》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在园内发生如建筑物倒塌、特大火灾、突发事件等安全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有条不紊地进行紧急疏散全校师生,使安全事故损失限制降低到最低范围。
特制定本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x园长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临时指挥最高负责人;
各分园园长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现场指挥负责人和信息传递负责人;
各班班主任及当班教师负责指挥幼儿进行疏散;
门卫专门负责与上级或有关部门紧急联系或求援事宜;
后勤人员专门负责临时救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