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冰箱有专人保管使用,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定期清理食品。
每周清洁消毒一次。
不得购买腐烂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8.食堂远离小朋友活动区,严防幼儿进入。
蒸饭箱不能放在食堂外,电热开水器不能放在食堂内。
以免影响保教人员打开水。
9.注意食堂安全,下班前检查食堂门窗、水电、煤气是否关好,防止失窃、失火、投毒等事故的发生。
10.食堂内的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定期检查维修,操作人员应熟悉操作规范,确保安全使用。
一、充分利用“三防”设施,保持配餐间的清洁卫生,发挥其对餐具、容器、用具的保洁功能。
二、工作人员进入配餐间前着装要整洁,手经过消毒后,戴上一次性手套、口罩才能分发饭菜。
三、工作人员在操作时不能对着成品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要洗手。
四、分发饭菜时,先检查盛装饭菜的容器是否清洁、卫生,经过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围裙或抹布擦拭容器。
五、成品饭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放在操作台或架子上。
六、未经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非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在配餐时不得随意出入配餐间。
七、领取饭菜的老师不得进入配餐间,饭菜由配餐间工作人员送出配餐间。
一、食堂从业人员均需持证(健康证)上岗。
新入职员工,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且通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
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备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三、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检查时间以健康证到期时间为准。
四、食堂管理人员应每日对员工进行健康晨检并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
五、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六、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及时脱离所在岗位,待查明病因且治愈后方可上岗。
七、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勤洗澡、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
八、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应着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还需戴口罩。
禁止在工作区域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1、每年参加健康体检,健康者方可从事此项工作。
2、定期参加消毒知识培训,熟练掌握消毒知识、消毒技能,严格按《食品卫生法》、《食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操作。
3、认真做好日常物品的消毒工作及传染病发生后的'消毒工作:
(1)日常物品的消毒要求:
A、餐具、茶具、毛巾消毒可以用蒸汽100摄氏度消毒,时间为半小时以上;也可以煮沸消毒,水开后20—30分钟以上。
做到“幼儿一人一杯一消毒”。
B、物体表面消毒:每天用0、05%—0、1%过氧乙酸或有效氯含量250—500mg/L的溶液拖、擦、喷洒两次。
C、玩具消毒每周一次:用消毒灵1%—3%有效氯浸泡半小时,清洗后晾干备用。
D、被褥消毒:晴天每周一次,暴晒1—2小时。
E、手的消毒:用药皂、流动水洗手,必要时用75%的酒精擦拭1—3分钟。
(2)发生传染病后的消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