⑩总指挥宣布演练结束。
科室防火安全工作制度
1、凡使用电器设备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下班后或人员离开时,必须将有关电器开关关闭或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2、电器上使用的保险丝需要更换时,必须请电工更换符合规格的保险丝,不得以铜、铁丝或其它不符合规格的保险丝替代。
3、未经院领导同意任人不得在病区内使用电炉、煤油炉等燃具,严禁私自乱接电源线。
4、科室对新入院的病人和陪伴人员要交待有关防火事项,值班人要随时检查岗位防火情况。
5、病房必须保持各消防通道畅通,一旦发生意外要及时组织病员疏散。
6、凡发现有防火不安全因素或隐患应及时加以解决,并立即向院总值班和院领导汇报。
供水情况卫生安全制度
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福州市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法》及其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本单位制订二次供水设施卫生安全制度如下:
一、二次供水设施配备专人负责,管水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二、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定期检查,每年进行二次清洗、消毒。
三、二次供水设施要加盖上锁,溢水口和通气孔要有防护设施(网罩),同时保持水泵房内整洁卫生。
四、做好二次供水设施每年二次清洗、消毒情况记录,并保存水质检测报告单查。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2、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并有专人、专箱(橱)保存,实行两人同时开、关锁的制度。
3、领用危险品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多余的应及时退还保管人员入库。
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队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构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一旦发生火灾,义务消防队员应迅速到位参加,及时报警,协助病人疏散,抢运贵重物品,维护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
仓库安全制度
一、行政仓库的物品要堆放有序,分类存放,不能将易燃易爆的物品堆放库房内,保持室内相对的恒温。
二、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不得在仓库内吸炯,不得留宿他人,不得使用电器类物品。
三、做好防盗工作,下班要关闭电源、门窗,锁闭铁门,最后认真检查一遍。
四、把好进货关,保持空气流通,每同查看物品,翻动物品,不让物品变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仓库应达到“四防”:防火,防盗,防霉变,防丢失。
药品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库内严禁烟火,非管理人员不准随便入库。
二、库区内禁止吸烟、禁止明火照明或明火作业,库区应备有有效的消防器材,接按照医院有关的安全规定执行。
三、库房管理人员离开时,应做好关门关窗及切断水、电开关等工作。
四、各类药品库房根据药品性质采取有效的降温通风措施、各库房应有温湿度计,注意观察室温,室温超山规定时要及时采取措施。
五、不同性质药品要分类存放,妥善保管,保证药品质量。对毒、麻等管制药品要存入保险柜,有专人保管,专人发放,存放毒、麻药品的场所应装有安全报警装置,保证毒、麻药品的安全保管。
六、应按规定做好入库验收记录及出库登记,做到账物相符。
七、要做好药品的在库养护工作,合格药品与不合格药品分开存放,保证药品质量。
八、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自燃等易引起爆炸危险的药品和需在特殊条件下存放的药品应经常检查,保证其存放条件安全可靠,防止一切事故的发生。
易燃易爆化学试剂等危险品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