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立足大众旅游消费特征和旅游高峰期景区管理需要,准确把握高峰期旅游消费集中规律,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加强调控引导,强化科技运用,提高应急能力,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提升旅游景区管理水平和旅游产品供给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为先。
把握高峰期旅游时段集中、游客集中、消费集中、承载集中、压力集中的规律特征,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坚持关口前移,坚守安全底线,切实深化安全管理意识,确保高峰期旅游景区安全秩序、平稳运行。
(二)标本兼治,由标及本。
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弱项,注重顶层设计,推进旅游景区管理机制改革创新。
加大假日及高峰期旅游产品弹性供给,科学优化整体空间布局、产品结构布局、消费时段布局,通过增加临时设施、及时引导分流、增加人员力量、延长游览开放时间等有效手段,整合配置多方资源,提高游客体验度和市场满意度。
(三)科学研判,智慧引领。
建立以预约为基础的客流管控机制,强化分析研判,完善应急措施。
以智慧旅游为抓手,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强化互联网技术运用和大数据分析,加强预警预报、视频监测、应急指挥、流量统计等工作,切实提升旅游景区现场管理、综合服务的智慧化水平。
(四)联防联控,统筹调度。
主动与公安、交通、卫生、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联系合作,健全信息共享渠道,形成协同应对合力。
加强线上线下数据监测分析,有效实施远端近端客流引导疏导。
三、主要措施
(一)完善以预约为基础的重点节点和常态化管控方式。
进一步完善旅游景区预约预订功能,搭建方便游客使用的预约渠道。
依据门票预约、天气状况、同期客流等情况加强客流高峰时间预判,采取分时段、分批次方式合理安排游客间隔入园,避免“挤兑式”游览现象。
4A级及以上景区在法定节假日要全部采取预约游览方式,实现“应约尽约”。
(二)严格执行景区流量管理。
严格督促景区依法核定并执行最大承载量管理,疫情防控期间日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30%、室内场所暂缓开放,并在实施临时性优惠政策前慎重评估,防止客流超限。
重点景区实施临时性优惠政策要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备案。
科学评估景区内重点区域和瓶颈线路的瞬时最大承载量,制定分流方案,优化游览线路,科学设置分流节点和分流时长,避免个别区域出现瞬时人流集中。
加强景区内游客数量监测,分级发布限流预告,引导游客合理安排旅游行程。
推动景区流量管理关口前置,在达到当日最大承载量时,及时发布限流预警,停止门票销售,启动应急分流预案。
加强远端交通调控,对通往景区的交通道路进行流量监测,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进行分流、截流。
(三)提高重要节点游客通行速度。
在机场、高铁车站、游客中心、景区换乘点等交通节点和景区内部增加服务引导和志愿服务人员,维护现场秩序,提醒游客保持安全间距,劝导游客安全有序出行。
合理调整车辆运力,避免游客滞留。
在景区出入口、售票处等优化扫码验证、电子支付、“健康码”查验等措施,加强“健康码”信息共享,提高支付便利化水平,加快通行速度。
(四)建立全省旅游景区实时监测和调度平台。
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建立旅游景区视频监测及各市指挥调度平台。
强化智慧景区建设,加强大数据统计、分析和运用,实现游客流量等实时监测、科学引导、智慧服务。
(五)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与时俱进完善旅游安全应急预案,针对不同时段、不同景区类型,有效开展应对灾害天气、突发状况等应急演练,提高舆情应对能力。
强化安全培训、教育和宣传,设置醒目安全提示,提高行业管理者、景区经营者、从业人员和广大游客的安全意识,着重加强对散客、自驾游客、个体探险者等的安全引导。
与相关医疗机构、救援机构建立紧急救援联动机制,配齐应急救援设备,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六)开展联合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
坚持问题导向,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高峰期旅游景区安全生产检查和景区开放情况督导,综合运用行业监管、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加强对高风险旅游项目和特种设施设备排查力度,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
提高旅游高峰期景区执法和巡查力度,严肃查处强买强卖等严重扰乱景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