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单位:
勘测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本工程为一幢6层框架结构建筑,地下一层,高度为4.6m,地上六层,建筑高度为23.4m。建筑面积为7404.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619.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17平方米,建筑物占地面积为1028平方米。本工程±0.000相当于绝对高程53.15m(黄海高程)。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6度,耐火等级二级。
扬尘是对人体健康的危害较大的一种污染源,在生产生活环境的空气中漂浮的固体微粒(扬尘或粉尘),能通过人的呼吸道进入人体,长期吸入一定浓度的粉尘,在肺内沉积,即会发生尘肺。国外研究结果表明,大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数量、浓度和人口死亡率之间存在着显著的相关性。另外悬浮颗粒物上吸附的多环芳烃,会使职业性癌症的发病率升高,城市的悬浮颗粒物升高还会导致城市空气能见度的下降,研究表明,悬浮颗粒物能散射太阳光,对大气能见度和气候造成影响,给交通和市民的生活带来不便,扬尘真正成了大都市的空气杀手。因此,控制扬尘特别是施工扬尘的污染,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
本工程施工中的不规范操作、材料的进出场、自然环境因素等,均会造成扬尘污染。且本工地的周围环境比较复杂,南侧、西侧有居民住宅,北侧紧靠的交通要道。因此,施工中的扬尘污染将直接危害居民和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同时也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实施施工扬尘控制,保护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成为我们施工生产中的主要管理内容。
二、编制依据
1、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2、施工组织设计。
3、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建筑法律、法规、条文。
4、标准规范
(1)、《建筑施工场界噪音限值》(GB12523-2011)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3)、《城市区域噪声环境标准》(GB3096-2008)
(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2012)
三、管理目标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政府主管部门或上级的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级部门检查达标。
5、创建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示范工地。
6、达到企业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规定要求。
7、达到文明工地。
四、组织保证措施
项目部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体系并始终保持运转。
1、项目经理负责对施工全过程监督,从源头做好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2、项目副经理负责对本方案的检查、监督及评价。对违法违规、不符合要求的扬尘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实施和检查,对投入到扬尘专项治理的人、机、材、设备等作统一安排和部署,对扬尘污染负主责。必须落实好裸土覆盖、硬化道路、冲洗车辆、洒水降尘、工地绿化5个100%必须达标的要求;必须有专门机构,指派专人负责,每天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记录,使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步入常规化和规范化管理。
4、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
5、综治员:负责对路面、加工棚、水沟、机械挖土进行覆盖。
6、施工员:负责对路面保洁人员的监督。
7、材料员:负责对项目针对扬尘整治的材料采购。
五、施工扬尘控制措施
(一)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来源
建设工程施工的扬尘污染,是指在房屋建设施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水泥、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建设工地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
积极开展社会舆论监督,发动群众参与监管,设立施工扬尘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公众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邀请社会热心人士担任施工扬尘整治义务监管员,对施工工地进行监督和举报。对违规制尘的工地项目名称、相关责任单位、处罚情况,各监督管理单位可以通过网站、报纸、媒体等向社会曝光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