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奖励办法
(一)先进科室:资金6000元;
(二)优秀科主任:奖金4000元;
(三)优秀护士长:奖金4000元;
(四)十佳医务人员:奖金1500元/人;
(五)先进工作者:奖金1500元;
(六)优秀保洁员:奖金1000元;
(七)医疗安全奖:临床科室3000元,医技科室2000元;
(八)目标任务奖:在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下,用业务收入的2%以内对全院职工实行奖励,将全院分为三组,即:临床科室组、医技科室组和行政后勤组,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具体金额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按天计算(含试用期天数)。
八、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或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投诉的,经查实后作弃权处理,弃权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九、部门考核细则具体由医务科、护理部、工会制订后实施。
本方案经院长办公会和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后统一实施,具体由院办负责解释,实施细则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解释。
为稳定聘用护士队伍,提高聘用护士的工作热情,激励聘用护士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经院办会研究决定在聘用护士中开展“星级护士”考评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评组织机构
为使该方案开展的扎实有效,达到公平、公正、公开的效果,成立院“星级护士”考评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指导活动的开展,监督检查评选实施方案的落实。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考评标准
考评内容主要从护理工作质量、服务态度(问卷调查、投诉)、三基考核、差错事故、出勤率、服从调配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评条件
1.护理、助产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在本院工作三年以上的一线聘用护理人员。
2.三年内累计病假不超过一个月(含30天),请事假不超过3天(含3天),无旷工。
四、评分标准
考核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个月进行综合考评,动态管理,具体内容:
(一)工作质量(占考核的30%):以各班工作职责、流程为基本要求。
1.差错事故
①出现差错但未造成后果的扣1分/次;
②出现差错并造成后果延迟1年进行考核;第二次解聘。
③严重违反护理操作规程,出现重大护理差错、事故及护理纠纷,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被医院通报者,取消评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或辞退。
(二)服务态度(占考核的30%)
1.问卷调查:包含医生、患者问卷调查结果达85%以上,每降低5%扣1分。
2.投诉:出现1次调查后属实的投诉延迟1年考核,2次延迟2年,3次解聘。
(三)三基考核(20%)
1.理论考试:湖南版护士“三基”,合格分75分,每降低5%扣1分。2.操作:静脉输液、皮内注射、输氧、胃肠减压、心肺复苏、导尿,合格分80分,每降低5%扣1分。
(四)服从调配(占考核的10%):医院出现突发应急事件、临时性任务进行人员调配时不服从者每次扣2分,视情节轻重按医院规章制度处理甚至解聘。(五)院领导考评(10%)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加分
1、积极参加护理专业本科自学或专科学习,获得毕业证者加1分;积极参加院内外专业竞赛活动,取得一、二、三等奖分别加分,市级4分、3分、2分;县级2分、1.5分、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