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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事故预防及处理方案4篇

发布时间: 2024-03-05 18: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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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因火灾事故的对策措施

1.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理系统,带式输送机巷道每隔50m,其他巷道每隔100m设一支管和阀门,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保持不小于200m3的储水量。

2.加强煤层自燃的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掌握工作面已采区段和采空区自燃发火的动向,发现异常,及时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3.必须编制相应的防灭火设计,防止自燃发生。对采空区采区预防性灌浆,喷洒阻化剂、注凝胶、注惰性气体、均压等措施,抑制采空区浮煤自燃。

4.采区及回采工作面均采用后退式回采,根据煤层的自燃危险程度,自燃发火期长短,回采速度以及所采取的防火措施等因素合理确定采区和回采面的尺度。

5.加快工作面的推进度,使工作面内的自燃煤带的煤层暴露时间小于自燃发火期。

6.开采过程中严禁随意留顶煤和底煤,工作面浮煤要清理干净。工作面留头、留尾的浮煤粒度小,透气性差容易发生煤尘煤炭自燃的地点,因此开采工程中必须及时清理,不允许将浮煤留在采空区。

7.回采过程中不得任意留设计外的煤柱和顶煤,采煤工作面采到停采线时,必须采取措施,使顶板冒落平时。

8.回采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及时撤出设备,在规定时间内对采空区进行永性防火封闭。

二、外因火灾事故的对策措施

1.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储备的材料工具、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2.井上绞车房、风机房、矿灯房等主要场所和井下机电硐室、皮带机巷、消防材料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

3.机电硐室必须装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外5m巷道内,应切璇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

4.带油的电器设备必须设在机电硐室内,严禁设集油坑。带油的电气设备溢油或漏油必须立即处理。

5.在带式输送机头前后20m内范围内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且设有自动洒水灭火装置。

6.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花或用火炉取暖。暖风道必须用不燃性材料砌筑,并至少装两道防火门。7.井下禁止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棉纱、布头、纸和润滑油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有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严禁乱扔、洒在井巷、硐室和采空区。

8.胶带采用阻燃抗静电胶带,并设置温度保护和烟雾保护装置。设有急停闭锁、打滑(超速)跑偏、短带、纵撕、堆煤(堵塞)、满仓、超温洒水、烟雾等各项保护装置,实现故障自动停车,对位显示及声响报警。

9.禁止一切人员携带烟草和点火工具下井,井下和井口房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点焊接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0.正确选择和合理使用电器设备,加强电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设备五爆炸、保证运输线路的完好,各种保护齐全。

11.井下电缆的选型、敷设、接头、连接及吊挂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第五节防范矿井水灾事故的对策措施

1.尽快开展一次矿井水灾隐患调查摸排工作,重点是相邻矿井间采空区积水情况,对防水煤柱的存在有破坏情况下,进行有效防范措施。

2.要加强雨季来临的矿井防治水工作,加强水文地质资料的收集分析,有针对性的采取防范措施,切实起到指导生产作用。

3.要进一步加强井下各种密闭的施工管理,根据不同的用途,严格按《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构筑。

4.进一步做好探放水工作,遇断层、褶曲、陷落柱等构造块段和采空区积水区域,应采用物探、化探、钻探相结合的手段,确认无水害威胁后,方可组织生产。

5.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正常使用。

6.及时做好与相邻矿井间的定期交换工作,要从图上发现和预测可能出现的事故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7.在上部有9号煤采空区积水区域下的开采15号煤层时,必须对上部采空区积水范围、积水量、标高进行分析,需进行钻孔防水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措施。

8.加强对井田内及其附近地面河流水系的汇水、渗漏、疏水能力及防隔水煤柱等有关水利工程等统计资料的管理工作,作好资料的整理和存档工作。

9.完善井下水情水害分析预报工作,建立健全的水文地质观测制度,必须将每个施工区域内出水位置、高程、水量或形成井巷及采空区积水面积、积水量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并在雨季来临前到暴雨过后及时对井下进行水文观测,为井下探放水制度的编制提供科学依据。

10.对井田范围内的塌陷、裂缝、钻孔封堵质量等进行全面排查,依据情况及时处理,如采空区及工作广场有裂隙,则及时使用石块、粘土填充、填充高度大于附近地形标高。

11.在常规地质、水温地质条件分析的基础上,重视煤尘底板保护层的“三测”(探测、预测、监测)工作,分析可能的突水类型(通道型突水与渗透型突水),针对不同的突水类型采取相应的防治水对策(预注桨加固、底板改造、留设防水煤柱),即从查清突水条件开始到有效地进行预防和对不利的水文地质条件做人工改造处理等,最后达到能够承压水的威胁下安全采煤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矿井涌水量及避免淹井事故的发生。

12.对开采煤层采空区上方岩层产生的“三带”高度范围以及因此而引起的矿井充水条件的变化进行预测,并制定相应的监控和治理措施。

13.对采空区要及时密闭并留设放水管和控制阀。对煤层开采时对其底板岩层扰动破坏的深度预测,并计算煤层底板受破坏后煤层下伏承压水的突水系数。

14.进一步查明矿井内勘探钻孔的封孔情况和封孔质量,对封闭不良钻孔要按有关规定重新封闭,并留设钻孔防水隔离煤柱。

15.为预防地表水(河流、水库水)溃入井下,还需采取以下措施:

1)必须经常检查井田范围内地表是否存在塌陷坑、导水裂隙或其他导水通道,发现裂隙及其他导水通道,应及时将其回填密实。

2)应成立“三防指挥部”在雨季前对开采区域进行全面堪查,对地面裂隙和塌陷地点应当及时填塞,进行填塞时应该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人员陷入塌陷坑内。

3)严禁开采煤层露头的防隔水煤(岩)柱。

4)在地表容易积水的地点,应当修筑沟渠,排泄积水。特点低洼地点不能修筑沟渠的应该填平压实。如果低洼地带范围太大无法填平时,应该采取水泵或都建排洪站专门排水,防止低洼地点积水渗入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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