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及时组织保护好现场,控制和防止犯罪嫌疑人员逃匿。
(三)进取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对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认真做好抢救、善后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堵塞漏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
七、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一)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检查、考核及奖惩,纳入每年安全生产和内保工作目标,实行职责管理。
(二)治安保卫工作的检查、考核与安全生产同步进行,即单位每月组织一次综合检查,发现治安、内保隐患,立即进行整改。
单位每年度末,由领导小组对全年治安保卫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综合考核。
(三)按照年度总考核和平时抽检综合得分,来评定优胜部门、合格部门、责令整改部门。
对优胜部门和部门职责人给予奖励,并作为部门评先、负责人评优的重要条件。
对合格部门不奖不罚,对该单位职责人适当奖励,不影响部门评先、个人评优。
对责令整改部门除公开挂牌警示以外,单位不能评先,职责人将受到经济处罚。
对发生重大治安案件的,除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职责外,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将受到降职、降薪处理。
一、总则
1、为加强学校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教育秩序和生活秩序,确保国家、个人的财产和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的方针。
3、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本着既保障安全,又确保教育秩序的正常进行,方便师生的原则,督促教职工自觉遵守以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4、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四防”(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工作,同时对一切扰乱内部治安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作斗争,打击犯罪活动,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促进内部治安秩序的稳定,保障教学教育秩序的顺利进行。
二、分级管理
1、内部治安管理工作实行校长室、校长办公室、各处、组、室、分级管理、包干负责,职能部门归口负责的`管理网络。
各级都应有一名领导主管治安保卫工作。
2、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内容必须列入各级经济责任或承包合同,实行同检查、同考核,提高教职工贯彻执行治安保卫工作各项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校领导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治安保卫管理法律、法规,将治安保卫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日常工作范围,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总结、有评比。
(2)经常对干部、师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增强干部、师生的法纪观念,协助有关处、组、室做好具有轻微违法行为人员的帮教工作,促进转化,消除不安定因素,预防犯罪。
(3)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对发现的隐患漏洞,发出整改通知书。
责成有关处、组、室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4)责成保卫部门对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理。
(5)对治安保卫搞得好的处、组、室或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违反治安保卫制度,造成后果的责任者,给予批评、惩处。
4、校长办公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治安保卫工作法规、条例和公安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
(2)对师生进行遵纪守法和“四防”安全教育,依靠各级治保会,会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有关部门,做好轻微违法师生的帮教工作,对需要处理的违纪师生进行调查、核实工作。
(3)维护内部治安秩序,负责检查门卫、义务消防队等制度的实施情况和消防器材的配备、维修、保管等情况。
(4)组织侦破内部治安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查重大政治\刑事案件。
(5)协助校领导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治安防范检查,发现隐患漏洞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处、组、室抓紧整改。
(6)对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配合领导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弄清情况,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对破坏事故或破坏嫌疑事故,认真追查。
(7)督促检查节假日的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
安排国定节假日护校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