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至7月9日)。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开展工作。
2.自查自纠阶段(7月10日至7月19日)。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受托物业服务项目实际情况,细致排查梳理存在的火灾隐患与消防安全违规行为,自觉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市城管局。
3.排查整治阶段(7月20日至9月18日)。
市城管局组织开展全方位的检查,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与消防安全违规行为,可以现场整改的,立即现场整改;现场整改不具备条件的,限期落实整改,同时将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检查档案。
物业主管部门在检查的同时,认真填写《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记录表》,并及时报消防部门。
4.检查验收阶段(9月底至10月15日)。
市城管局会同本地消防主管部门对本区域内物业小区(大厦)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验收,查漏补缺,确保质量,同时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做到“四清”,即底数清、问题清、重点清、责任清,不留盲区、不漏隐患。
2.强化责任,严肃问责。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明确第一责任人和检查整治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明确目标责任,层层抓好落实。
分管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督促和指导,做到组织到位、检查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
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坚决追究其责任。
3.认真分析,全面总结。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深入检查整治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客观、全面的总结,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保证物业区域消防安全。
为加强县内工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防止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丰府办字[20XX]67号)要求,结合本委工作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着力整治委系统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全力落实各项火灾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强工业企业预防火灾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小组,负责各项具体工作,任组长,为副组长,为成员。
三、整治范围
工业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
四、工作任务
1、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工作小组对工业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重点部位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2、切实整治火灾隐患。
工作小组要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指导力度,严格监督,确保隐患整治到位。
对排查出来的重特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预案到位,坚决把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
3、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工业企业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20XX年7月10日至9月10日。
分三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0至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