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重大、医疗纠纷
2应急处置小组及职责
总指挥:院长
组﹐长:分管业务院长
副组长:分管安全院长
组员:客服中心、医务科、保卫科及发生纠纷所在科室主任等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应对重大医疗纠纷,及时组织安排医疗纠纷的调查取证、评估、处理,及时化解医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对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3处置原则
3.1依法管理,以人为本。坚持依法管理,保障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3.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院领导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科室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
3.3快速反应,科学处置。一旦发生突发重大医疗纠纷,各有关科室要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置。
为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的就医环境,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置医患纠纷,缓解医患矛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维护正常诊疗秩序的通知》(卫医发〔2001〕216号)、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卫通〔2012〕7号)的规定,结合我院医患纠纷处置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的范围
重大医疗纠纷是患者在我院就医过程中,医患双方对疾病治疗效果及其原因的认定存在较大分歧,患者及其家属对治疗工作极不满意,强烈要求追究我院医务人员的责任,或者提出较大赔偿金额的医患纠纷。
二、启动预案的条件
1、在医院内寻衅滋事;
2、故意损毁或抢夺公私财物;
3、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
4、非法占据医院办公、诊疗场所;
5、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院的;
6、在医院内外拉横幅、设灵堂、张贴大字报、堵塞交通;
7、抢夺尸体或拒不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或殡仪馆,经劝说无效;
8、抢夺患者或他人医疗文件及与医患纠纷相关的医疗证物(如药品、卫生材料、医疗器械等),经劝说无效的;
9、纠集5人以上扰乱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的医患纠纷事件;
10、患者及其家属有自杀、自残倾向,或者危害到其他患者(家属)人身安全。
三、处置原则
1、坚持依法管理,保障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2、在院领导的统一领导下,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
3、一旦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各相关科室要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置。
四、应急机制
1、应急机构
(1)重大医疗纠纷处置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法律顾问: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指挥、协调、调查、处理。
(2)重大医疗纠纷处置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现场处置、医疗救护、维稳保护、善后处理四个应急工作组,各应急工作组均接受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各应急工作组组成:
现场处置组:由医院投诉办公室牵头,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发生医疗纠纷的临床科室参与。
医疗救护组:由医务科牵头,各临床科室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