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协议的转让、终止、解除和续签
第三十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转让给第三人。乙方要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须经甲方同意。
第三十一条协议自动终止的免责条件:1.发生不可抵抗力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协议无法履行;2.因市政建设需要,政府决定征用出租公寓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公寓,或者需要改建房屋;3.甲方的有关公寓租赁有效证件失效。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协议终止,所造成双方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协议,通知乙方交回公寓,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赔偿:
1.乙方人为损坏公寓设施而不主动赔偿,甲方从乙方租赁押金扣除有关费用后,乙方不及时补足押金的;
2.乙方逾期不交房租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出租公寓用途的,擅自将公寓转租、转借、转让他人或与他人交换的;
4.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擅自改变公寓内部设施和内部结构的;
5.乙方在公寓内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十三条在承租期内,双方都有权提前终止此协议,但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扣除对酒店的所有未付帐款后,酒店应在协议终止后将承租方所付押金退还承租方。第三十四条本协议到期或出现本协议自动终止的情况,甲方对公寓进行核收,结算乙方所有应付账款后,应返还乙方的预付金余额和押金。乙方应按期迁离公寓。乙方提前办理退房应提前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条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需继续租用甲方公寓乙方应于协议有效期满前十五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原协议押金将自动转入新协议。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若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本条赔款仅限于乙方的直接损失。
第三十七条乙方擅自将出租公寓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或将本协议转让给他人的,该转租(让)无效,且乙方应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乙方在违约期间应付租金的1倍。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规章之规定,并不得与本协议内容相悖离。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且乙方向甲方交纳押金后生效。
第四十条双方在执行合同时应保持诚意,在试图解决任何不符合之处时应采取友好态度,并且坚持相互信任的原则。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及合同中的条款条件交由酒店、其继任或指派人监督执行。承租人也应履行义务,严格执行承租承担的责任。
甲方:乙方:日期: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政府有关法规,就甲方租赁给乙方xxx综合楼单元及相关部分的经营管理等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1条乙方租赁甲方位于xxx时代综合楼第层第单元及相关部分(简称“委托物业”)
第2条租赁期限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自甲方签定并付清xx时代综合楼开发商(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款及各种税费时生效,如甲方未付清以上所指各项款项视同甲方违约,至甲方付清以上所指各项税费款项并与开发商协商一致时生效。
第3条甲方租赁物业由乙方日常经营及管理。
第4条租赁费用: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房款总额的7.5%的租赁费,且必须于每月10日前将上一月的租赁费xx元(税后收益)转到甲方指定的帐户内(不足一个月的,按当月应付天数除以当月日历天数乘以该收益计付),如逾期则乙方必须每天另外按应付租赁费的20%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5条本协议第4条中支付的租金所产生的现行各项税费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自行去税务单位交纳。
第6条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视为乙方已从甲方处获得物业的完整使用权、并完成将委托物业的管理、使用、经营及收益权交付给乙方。
第7条甲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占用委托物业,或以任何形式制止乙方对租赁物业的正常使用和经营管理。
第8条租赁期间,甲方无需另行向乙方交纳租赁物业的物业管理费。
第9条租赁期间,甲方及其任何相关方应遵守乙方制定的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的酒店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有任何影响酒店正常经营、管理的行为。
第10条在租赁期间,酒店装修、翻新、设备的更换、维修、购臵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1条在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承担酒店开业所必须的水、电、线路分户、改造的全部费用以及相关的全部税费。
第12条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租赁经营房间所产生的水、电、环卫费、垃圾清运费、电梯营运费、通信费(包括电话费、上网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13条在租赁期间,如甲方转让委托物业,应事先告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而甲方将物业转让给第三方的,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并保证受让方接受本协议书的所有条款。乙方应按本协议书的约定对租赁物业进行日常经营管理。
第14条乙方应按本协议书的约定对租赁物业进行日常经营管理。
第15条乙方在对承租物业进行装修装饰及设备添臵前应书面告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未对甲方出租的物业进行任何的装修装饰及设备添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