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应付租金的千分之十支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3日后,房屋内遗留物品,视乙方放弃,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九条 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第二十条 甲方若逾期退还乙方租赁押金,每逾期一天,则甲方需按租赁押金的千分之十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 甲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并赔偿乙方一个月租赁押金。
第九章 本合同变更、续签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条款在执行中需要变更的,变更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变成协议。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租赁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的权利。更新合同条件时必须合情合理,各方均不允许一意孤行、无视行情、损坏对方的利益。本合同到期前1个月内,甲、乙双方可就续签合同进行磋商。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毁损和造船甲方或乙方损失的,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章 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五条 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当事人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利通过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法院诉讼解决问题。
第十二章 本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并支付款项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赁_花果园F区中央商务区六号楼2409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位置及面积:该房屋位于 贵阳市花果园F区中央商务区六号楼”产权标识24层9号房(实际标识 座 室),建筑面积为:58.63 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屋)。
二、租赁用途:乙方租赁的该房屋仅用于办公,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本合同租赁期为:五年,即自20_年 5 月15 日起至 20_年5月16日止。免租装修期为 3个月,即自20_年5月 15日至 20_年8月16日,免租装修期间免收房屋租金,但乙方仍需按时向宏立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缴纳这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电费等费用。
3.2续租:该房屋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即享有优先续租权。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续租租金按照当时的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上浮则不超过原租金的5%。
四、租金
4.1该房屋每月的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为 30 元/平方米(税后租金),共计1758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伍拾捌元整);租金发票由乙方自行负责。
4.2乙方采取按每6个月为一期支付的方式向甲方交付租金,并在每一期到期3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租金。每一期的租金计:_10548元人民币(大写:壹万零伍佰肆拾捌元整)。第一期的租金应于20_年5月16日前支付。
4.3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五、履约保证金
5.1履约保证金按壹个月租金标准收取。
5.2在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后,乙方应于 20_年5 月16日前支付履约保证金(计:1758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伍拾捌元整)甲方收到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5.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租赁期满,经甲方验收,若乙方承租的房屋无损坏(双方特殊约定
和自然磨损除外),且无其它欠款,在乙方办理退房手续时退还(不计息);若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房屋装修
6.1乙方在装饰装修该房屋前,需将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向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报,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入场施工。如涉及改变房屋结构、原有消防布局等装修,乙方则须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报批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乙方方可实施装修。
6.2乙方所有装修活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遵守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6.3乙方进行房屋装饰装修、增添设施、中央空调和消防设施改造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