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乙方须对本贷款项下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贷款期内办理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财产保险,直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保险单亦由甲方保管。
第十二条甲方将委托_________代其管理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和归还以及办理与本合同有关的贷方所授权或委托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新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担保人的关停并转、清盘、破产、人事变动及其它债务而影响其对本贷款本息的上述偿还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履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甲乙双方如就本合同项下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诉之法院。
第十六条本合同所附“贷款借据”、用款计划书和担保书等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人:
负责人:联系人:
住所(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胯款人: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
住所(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胯款人、贷款人经平等协商,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借款条件
第一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监督款项的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和期限
2.1本合同项下借款币种为写:)万元(大小定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实际提款日以借据为准。
第三条利率和利息
3.1借款利率按下列第
(1)固定利率,年利率为,在合同有效期内利率不变。
(2)浮动利率,借款利率以基准利率加浮动利率确定,其中基准利率为(提款日/合同生效日)与第2.2条约定的借款期限相对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浮动利率为,合同期限内浮动幅度保持不变。借款人提款后,借款利率以1年为一期,一期一调整。第二期利率确定日为提款日满一期之后的对应日,如果调整当月不存在与提款日对应的日期,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其他各期依此类推。借款人分笔提款的,借款利率按下列种方式进行调整:
A、一期内不论分几次提款,都按该期利率确定日所确定的当期借款利率执行,并在下一期同时调整。
B、每笔提款的借款利率分别确定并调整。
(3)其他:3.2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按(月/季/半年)结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其中日利率=年利率/360。
3.3本合同项下逾期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挪用借款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
第四条提款
胯款人应根据实际用款需求提取胯款,其中首笔借款必须于年月日之前提取,最后一笔借款必须于年月日之前提取,否则贷款人有权取消全部或部分借款。
第五条还款
第六条担保
6.1本合同项下借款为/担保)贷款。
6.2本合同项下借款为担保贷款的,担保事宜见另行签订的担保合同。相关担保为最高额担保的,对应的最高额担保合同如下:
最高额担保合同名称:(编号:)担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