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约双方已签字或盖章;
- 如债权人要求对合同进行公证,则公证手续已依法办理完毕。
2. 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债权人给予债务人和保证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中享有的权益或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债权人依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这不应视为债权人对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3. 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信用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根据政府部门、银行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个人征信工作的需要,保证人应允许债权人将相关信息报送到相应的信用征信系统,并允许相关信息被合法查询。
4. 如本合同经各方自愿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务人违约时,保证人愿意放弃诉权和抗辩权,直接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
一、对立约方的说明
- 债权人: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
-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以下省略)
我在此向贵公司承诺,自愿为被担保人与贵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所有附件(合同号:- -)项下被担保人对贵公司的所有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以贵公司为受益人。本担保书约束本担保人的继承人、接管人、受让人或其他权利义务继受人,承担本担保项下的全部担保责任。除非得到贵公司书面同意,本担保人转让本担保项下的任何义务都是无效的。
如果贵公司在保证责任期限内将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或本担保书项下的担保债权转让给他人,本担保人仍按照本担保书的约定对受让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担保是连续性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保证人(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签章: 电话: 日期:
保证人(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签章: 电话: 日期:
保证人(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签章: 电话: 日期:
致: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我在此向贵公司承诺,自愿为被担保人与贵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所有附件(合同号:- -)项下被担保人对贵公司的所有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以贵公司为受益人。本担保书约束本担保人的继承人、接管人、受让人或其他权利义务继受人,承担本担保项下的全部担保责任。除非得到贵公司书面同意,本担保人转让本担保项下的任何义务都是无效的。
如果贵公司在保证责任期限内将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或本担保书项下的担保债权转让给他人,本担保人仍按照本担保书的约定对受让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担保是连续性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保证人(公司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日期:
出借人信息:
姓名:_____
电话: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借款人信息:
姓名:_____
电话: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