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为大家整理了交通安全主题活动设计方案5篇,希望大家喜欢。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每月逢八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日”活动,促进线下交通安全定向宣传常态化、规范化,逐步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道路交通安全宣教体系,强化基层单位宣传教育能力建设提升,普及交通安全法规政策和自护防御知识,实现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法治意识提升和宣教工作实效增强,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内容
每月逢八(8日、18日、28日)确定作为我市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日”(以下简称“集中宣传日”)。
(一)每月8日为阵地宣传日。突出阵地“普及交法、警示教育、提示安全、倡导文明”四大功能作用。交警大队、各农村派出所要依托服务窗口、“七进”宣传阵地及延伸宣传阵地面向群众开展集中宣教提示,每月更新宣传内容,并及时上报。交警大队、各农村派出所要按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设施设置规范》(GA/T963-2011)要求,合理布局、充实完善单位内部各类宣传阵地设施,包括固定式宣传橱窗、专栏、标语和移动式宣传展板,以及电视、LED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等音像播放设备,放置供群众阅读和取用的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等。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各农村派出所
责任人:高上居、各农村派出所
(二)每月18日为农村宣传日。各农村派出所要充分发挥“两站两员”、农村派出所、村(居)委会等作用,组织开展好全国交通安全宣讲“百千万”(进百城、进千镇、进万村)活动,并在行政村推行“一栏一标语”。交警大队每月要积极策划宣传内容和资料,及时下发,各农村派出所要协调乡镇道安办和村干部、交通劝导员等,通过“发放一份告知、摆放一套展板、播放一段视频、开展一次宣讲”等方式,组织进村入户入校入厂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结合传统节日、庙会墟集、婚丧嫁娶等,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条件的乡镇,可依托“文艺汇演”“电影下乡”“流动宣传车”等,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责任单位:各农村派出所、交警大队
责任人:各农村派出所、高上居
(三)每月28日为企业宣传日。以客货运输、快递外卖、代驾物流、网约车等企业,以及培训驾校、机关车队等为重点,集中开展源头宣传教育活动。交警大队要定期收集汇编本地典型案例资料,交警大队、各农村派出所要通过组织辖区内上述单位、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员集中到所队(“请进来”),或者分片分批上门走访(“走出去”)等形式,通报交通安全形势、重点车辆事故、违法情况,并播放或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采取上门宣教的,企业重点车辆驾驶人可一并参加宣讲活动,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到所队集中宣教的,回单位要及时组织本单位驾驶人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教,相关情况应第一时间通过微信、视频图片予以反馈。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各农村派出所
责任人:高上居、各农村派出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协调“集中宣传日”工作,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与整治相促进、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新共识,形成齐抓共管宣传态势。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此项工作将列入每月交通安全宣传考评,对工作开展不力、未及时上报相关工作信息的单位,将于每月初予以通报。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责任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图文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于每月6日、16日、26日前报送各类信息特别是典型做法至交警大队指定文件夹,交警大队要将“集中宣传日”相关工作图文情况请及时录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信息系统”的“宣传阵地”“进农村”“进企业”等版块。重要活动和成绩亮点,通过“双微”平台发布、协调新闻媒体予以宣传报道。报送地址:市局FTP-交警大队-交通宣传考评-减量控大文件夹。
进一步深化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倡导“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组织实施好2021年第十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群众性主题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2月底前,分为前期预热阶段,启动宣传造势和“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月,策划推出122主题融合传播媒体行动两个阶段。
三、工作目标
坚持统筹安全与发展、共建共治共享原则,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文明意识”为总目标,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群众性主题活动作为建设平安德化、法治德化和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鼓励引导绿色出行,助力文明交通再起航,为推进我县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工作措施
(一)部门协同共治,推进交通文明治理水平
公安交管部门要立足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针对新时期城乡道路出行特点和群众出行变化,开展源头隐患清零、路面秩序管控、农村安全防护和宣传警示曝光,推进“礼让斑马线”“一盔一带”守护活动,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网信办要引导媒体网站大力传播交通文明正能量,倡导“守法规、知礼让、讲文明”的新时代交通风尚;文明办要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为载体,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遵规守法出行;教育局要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定期开展“知危险,会避险”主题宣教活动,培养中小学生(幼儿)文明交通素养;司法局要将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融入“12・4”国家宪法日、全国“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交通运输局要加强道路客货运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加大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力度,不断提升道路运输行业安全水平;应急管理局要结合《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公布一批典型生产安全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督促企业、个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共青团要弘扬倡导志愿精神,发动青年志愿者协会(服务队)深入社区、农村开展交通安全志愿劝导服务。
(二)突出宣传主题,丰富交通文化内容形式
1.深化“逢八”集中宣传日活动。各部门要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十周年为契机,结合实际加强策划,突出“安全”和“文明”主基调,组织策划好每月8日、18日、28日全省农村、企业、阵地“集中宣传日”活动,通过主题宣讲、主题发布、主题展演、主题曝光、组织网络在线学法、有奖知识竞答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主题活动,突出不同群体、互动体验、亲身参与,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十周年主题巡讲。
2.深化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结合今年122主题和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实施,持续深化和创新“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活动,充分发挥警保、警邮、两站两员、农村派出所、村(居)委会等作用,充分运用“交通安全大篷车”“农村广播”、特色文艺节目等适应农村乡情村貌的载体,强化农村地区“一老一小”交通安全守护和严禁酒驾醉驾、农村地区违法超员和农用车违法载人、危化品运输车安全防范等普法宣讲,鼓励热心企业、爱心组织向国省道示范路沿线村庄、学校捐赠头盔、小黄帽等安全防护品。
3.深化文明交通示范倡导活动。县委文明办,公安局等部门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资源力量,选树推出一批文明交通示范村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示范基地。通过弘扬“文明交通正能量”、点赞“爱心路上感人事迹”、发现“最美风‘警’线”,以及组织开展好“泉州好司机”竞赛评选活动,强化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提升整体交通文明程度,带动群众自发自觉文明出行。
4.深化交通安全文化传播活动。要用好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库”以及公安部交管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和交警支队下发的各类交通安全挂图、折页、音视频及“交通安全云课堂”等宣传资料,组织在交管业务和派出所窗口、社区、农村、运输企业、驾训学校以及车站广场、警保合作劝导站等场所,通过设立(更新)宣传栏,张贴主题海报、展播公益视频、播报语音提示等方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交通文明意识,让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深入人心。梳理完善122交通文化体系,围绕年度主题,加强短视频、公益广告、海报挂图、互动小程序等多种形式交通安全作品创作使用,创新交通安全文化产品和衍生品。大力培育农村交通安全先进文化,塑造与“美丽乡村”相得益彰的安全素养。
5.深化校园群体主题宣教活动。各地宣传、教育、公安交管等部门要组织各学校开展“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主题宣教活动,指导各学校有针对性开展远离货车盲区、“一盔一带”、拒乘“黑校车”、拒绝无证驾驶、杜绝电动自行车交通乱象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文明意识和交通守法意识。
6.深化开展宣传警示曝光活动。建立健全重点驾驶人精准分类推送机制,用好全省交通安全宣传短信和四级“交安微学群”等平台,向“两客一危一货”、近一年有超员超载违法记录的驾驶人精准推送警示提示信息,通过媒体定期公布典型事故案例和突出违法行为,围绕货车超载、公路“双违”、酒驾醉驾夜查等专项整治行动,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开展网络直播等,扩大整治行动威慑力。
7.深化重点人群宣传教育活动。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七进”工作,组织深入客货运、外卖物流、代驾、驾校、家政等企业,以及农村墟集、重点学校等,持续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礼让斑马线和严禁酒驾醉驾等专题宣讲,积极发展互动体验式宣教,重点提升不同人群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
(三)聚焦融媒宣传,打造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格局
1.构建交通文明融合传播机制。省公安厅、网信办、文明办等8部门以及省广播影视集团将联合开展122系列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全媒体访谈、音视频连线等“云”形式直播,并运用全媒体平台进行中央厨房式立体分发,采取“准警广”模式链接70多个市县融媒体资讯中心和农村3万个“大喇叭”,发动旗下新媒体账号,打通音频视频、大屏小屏、线上线下、室内室外通道,线下开展“七进”宣传直播活动。各部门要积极参与全国、全省、全市交通安全融媒体联动,主动协调当地融媒体中心,围绕#守法规知礼让#、#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平安行2021#等话题词开展互动,构建交通文明融合传播共享机制,带动形成传统媒体、新媒体、线下出行场景“三位一体”宣传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