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乙方如对所租房屋内的装修认为不合适而需要改造或拆除时,要委托甲方进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7.合同期满,乙方必须保持所租房屋完整无缺(除正常自然损耗外),恢复承租房屋原样,经甲方验收认可后归还甲方。
8.乙如需提前终止合同、期满延续合同或按期终止合同,均应提前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必要的手续。
9.租约期间,乙方如需扩大租用面积(包括调换房屋),租金应按甲方当时执行的租金标准计算。
10乙方如违反合同中的任何规定,除非在甲方提出后天内予以纠正,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收回出租房屋的要求,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蒙受的实际损失。
11.乙方所租房屋只限作商业性质使用。
十.退租
1.乙方签约后,未使用即撤约,则扣除全部押金。
2.乙方如在租期内提前退租,又找不到甲方满意的,至少能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的新租客,致使甲方蒙受房租及其他损失,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押金,并保留追索赔偿之权利。
3.租约未满,乙方要求缩小承租面积,缩小部分按本条第2款处理。
十一.其他
1.甲方委托大楼管理处负责处理本合同,收缴租金和大楼管理等工作。
2.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代表机构:代表机构:
地址: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路弄号室;房型规格;居住面积平方米;
2.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电话、沐浴、空调、冰箱、彩电、洗衣机、微波炉、吊扇、音响、vcd
b: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2.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计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