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方责任与义务
3.1甲方应在发运前24小时天将运输计划书面通知乙方。
3.2甲方应保证货物及货物包装适装、适运,符合公路货运规定。
3.3乙方按甲方的运输计划要求作业时,甲方需根据乙方的作业计划(乙方需将该作业计划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和实际运行情况,积极配合并协调工厂等有关部门及时备齐货物、安排人工及机械,保证乙方车辆能及时装载。非因甲方工厂造成车辆延时、排空等情况发生,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应责任;如果因为乙方作业的实际运行情况与其作业计划不一致等自身原因造成辆延时、排空等情况发生,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应责任。
3.4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与乙方协调、沟通,以保证物流运输各环节的衔接畅通。
四、乙方责任与义务
4.1 乙方应确保属于本合同项下甲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的安全。“运输途中”是指甲方货物装载于乙方车辆开始至该批货物交付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甲方指定收货人。
4.2 乙方须按照甲方运输计划和运输指令在1天内及时、安全地将甲方货物全部运输至甲方指定到货地并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出车,甲方有权按每车次1000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因不可抗力造成运输不能顺利完成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并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的影响,并提出处理意见。因乙方运输中的过错、过失,使甲方货物处于不可抗力情形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4.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如实反馈运输组织的进展情况、交付相关单据或数据,对甲方提供的各种文件、资料及有关的商业信息予以保密。
4.4货物在甲方厂内装车完毕后,乙方人员应现场清点货物并签字确认,货物到达目的地须由乙方和甲方指定收货单位人员共同确认清点货物,确认物完好、无缺失或损毁后,方可办理到货交接签字手续,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4.5乙方应要求司机、车辆及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甲方工厂及相关单位的规章制度并签订相关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保证车辆及相关人员在甲方工厂或甲方指定地点装卸货期间服从管理。由于乙方及乙方驾驶员及相关人员的原因造成其自身、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等损失时,由乙方自行承担或全额赔偿给甲方或其他受损方。
4.6乙方应保证所使用的运输车辆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要求,车辆应证照齐全并安全适运,同时须安装必要的安全监控设备和配有安全防护物品,并有对车辆的相应管理制度。
4.7乙方不得在整车或整箱的运输工具中夹带第三方货物。
4.8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和指令严格执行发运计划。若发运过程中需要甲方出具调拨配送、卸货等二次指令的,必须收到甲方二次指令通知后,方能进行调拨配送货或卸货;否则,应承担货物损失的全部责任。
4.9乙方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收货时,应及时与甲方联系,根据甲方指令,将货物转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4.10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对甲方货物行使留置权,并保证甲方对货物的所有权不被任意第三方侵犯,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原物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11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将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如果确有必须将部分业务以甲方名义委托第三方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同时,不因委托第三方改变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由于委托第三方给甲方带来风险和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和赔偿。
五、违约责任
5.1如在运输途中发生货物被盗抢、短少、丢失、毁损等情况,乙方应就甲方损失(按甲方出具提货单当月甲方销售价格核算,下同)向甲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并承担甲方由此遭受的其他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追偿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公证费、差旅费、甲方因对相关供应客户违约而应承担的全部赔偿款、诉讼费等)。
5.2如乙方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错交接货人,应及时予以纠正并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导致甲方对相关供应客户违约而应承担的全部赔偿款等)。
5.3如甲方提交装运计划后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承运货物,造成甲方改用其他方式运输,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由于此运输方式改变带来的全部新增费用及损失。
5.4乙方应在提货地严格履行货物交接手续,需对货物包装、外观、防盗标识、货物完整性进行查验记录并拍照留存,如因乙方未完整履行货物验收手续,导致货物交付出现异议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5除上约定外,如因合同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受损方相应的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双方约定,若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它事项
7.1未经本合同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与合同无关的单位或个人透露本合同有关内容。如因一方透露本合同内容导致另一方损失的,泄密方应赔偿受损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7.2如遇不可抗力,乙方已尽力采取措施减小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后,由不可抗力所导致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7.3乙方如出现下列未按甲方要求完成运输的任一情形,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乙方未按甲方指定时间承运或完成运输任务累计超过五次(含五次);
(2)乙方运输能力不能满足甲方运输需求超过五次(含五次);
(3)其他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未能纠正违约行为的情形。
7.4如发生合同终止,乙方应把承运货物及一切与之相关的文件、资料交还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如合同部分终止,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未终止部分的权利义务。
7.5对本合同的修改、变更或增补,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由双方正式签署后,方为有效并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7.6双方确认的通讯地址详见本合同后双方签章部分中的相关信息。合同履行中,如有银行账户、通讯地址等信息变更的,变更方应在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及时告知于另一方。
7.7本合同履行期限为:20xx年1月5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如履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业务尚未完结,则履行期限自动延续至业务完结时止。
7.8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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