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
3、依法经营,明码标价,不出售过期伪劣产品,确保质量,如因商品质量问题引发投诉或遇职能部门检查不合格处以罚款时,所涉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对场地的使用及维护权利,但不具有所有权,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硬件设施。
5、乙方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范要求,文明服务,礼貌待客,如因服务不周引发投诉和纠纷,按甲方有关条例处理。
四、其它事宜
1、遇有不可抗拒的政治事件、市场变化不能正常经营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合同自行解除,合同期满后,乙方需再续合同要经双方协商后再行签订手续。
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要认真履行合同,如出现任何一方中途私自终止合同行为,由违约方向对方赔付20元违约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于年月日立此租约,并就乙方租用甲方的大楼房屋的事宜达成下列各项协议:
一.租赁单位
1.租用单位楼层房间
2.租用面积平方米。
二.租凭期
1.租期为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租的全部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三.租金
1.每月每平方米为元,总计元(不包括内装修、办公用水、电、冷暖气、通讯、清洁等费用)。租赁期内第年起租金每年递增百分之。
2.乙方必须在每月日前预付当月租金。逾期未付,则按日缴纳租金的千分之,作为滞纳金。
四.押金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天内,乙方应向甲方一次付清三个月租金额的押金元。
2.在乙方全部忠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规定和条件的情况下,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租,甲方应在两个月之内,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合同期间,乙方如违反合同规定,致使甲方未能如期收到租金,因而蒙受损失或发生费用开支,甲方可以扣留部分或全部押金抵付其蒙受的实际损失或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开支,并向乙方出示其蒙受损失的合理证据以及实际费用开支的发票。
4.发生上述第3款情况后,押金不足以抵付损失或有关费用,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十天内补足。
五.水、电和空调费
1.水、电和空调费由甲方负责将大楼每月水、电和空调支出的总数(或另加百分之手续费),按各租户的租用面积计算分摊。乙方收到甲方的付款通知单后,必须在指定的日期内一次付清上述各款,逾期将按日加收水、电和空调费支出总额的百分之的滞纳金。
六.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1.管理体制费以每月租金的百分之随租金及水、电、空调费同时缴纳。
2.乙方如需室内清洁或其他特殊服务,可委托大楼管理处办理,费用标准另定。
七.付款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