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现有菜品情况,或老人饮食需求进行三餐准备,主、副食以及调料、炊具等厨房用品缺少时及时向甲方提出补给要求。
2、菜板、洗菜盆和炊具、刀具用过后要即时里外清洁;厨房墙壁、柜子、抽油烟机等要随时保持清洁;随时整理厨房食物,清理垃圾及无法食用食品等。
3、在老人睡觉或者有家人照顾时,进行基本家务打扫、清洁、清洗衣物等工作。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上述服务内容提供服务。
2、甲方有义务针对老人及家庭习惯,对乙方工作进行事先说明及指导。
3、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费食宿,平等待人、不歧视不虐待,在服务期间,保障乙方人身和财产安全。
4、发现乙方患有疾病等不适合继续看护老人的情形,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因个人身体原因突发疾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及时通知其家人,并在力所能及范围内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但甲方不承担任何与之相关的费用,因从事合同规定的工作且排除个人身体原因所致的意外伤害,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适当负担部分医药费用。
5、甲方不得强迫乙方从事合同以外的工作。
6、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将与甲方无关的亲友等人员带入家中。如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权益行为,或不能胜任家政服务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自觉履行上述服务内容,细心照顾老人。对老人要有爱心和耐心,不得训斥、虐待老人。
2、乙方须保证身体健康,工作期间不在房间范围内抽烟、酗酒等,能够胜任家政服务工作,无不良社会记录。
3、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为其工作提供必备设备或条件,有任何新的需求和建议,及时提出。
4、乙方不得随意将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意翻动或故意损坏甲方家中物品,如有任何违规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赔偿责任。
5、乙方如遇亲友生病等急事,需临时离开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6、乙方不得参与甲方家庭及邻里纠纷,不得对外泄露甲方家庭隐私等信息。
7、乙方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以证实身份。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供留存,终止协议时取回。
8、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则需提前一周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另行聘请家政服务人员。
五、生效与争议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2、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中介方各执一份。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中介方:(签章)年月日
甲方(雇主):
乙方(雇员):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姆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看护小孩;
2.清洗小孩衣物;
3.家务(室内保洁)。
二、服务时间
1.每天时分至时分。
2.乙方每月可休息天,具体休息时间双方临时商定。
三、服务费用
1.服务费用为1000元/月,甲方于每月日前支付给乙方。
2.因特殊情况,乙方需要加班(指晚上留宿),则甲方须每晚另行支付20元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