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成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应急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安全监督处、综合运输科、法规科、运管处、道路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关于处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2)协调特别重大、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组织全市较大、一般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研究、解决和处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向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
(4)研究、部署全市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
2.2领导组办公室及职责
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处。由局安监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应急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承担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领导组的指示和部署;
(2)组织协调全市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及事后调查评估工作;
(3)协调领导组成员单位、县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之间的工作;
(4)汇总、整理信息,及时向领导组报告,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5)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分析研究突发事件情况和发展趋势,提出对策;
(6)制定、修订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有关应急工作规章制度;
(7)指导有关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修订、编制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组织全市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
(9)组织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的信息发布。
2.3应急工作组职责
应急工作领导组下设八个工作组,分别是:综合协调组、公路抢险(通)组、伤员救助组、运输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调查监测组、信息报道组。
2.3.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安全监督处
成员单位: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的综合协调、保证抢险救援工作有序开展,保持与应急工作组各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及工作协调;收集、分析和汇总应急处置工作情况;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根据应急领导组和其他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统一向市委市政府、省厅和相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文件。
2.3.2公路抢险(通)组
牵头单位:道路处
成员单位: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公路抢修及保通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协调跨县(市、区)应急队伍调度和应急机械及物资调配;拟定跨县(市、区)公路绕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险(通)工作;鉴定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破坏程度,拟定抢险救灾资金补助方案。
2.3.3伤员救助组
牵头单位:运管处
成员单位: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事故现场伤员的救助及协助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并及时报告人员伤亡和伤员医疗救治相关信息。
2.3.4运输保障组
牵头单位:综合运输科
成员单位:市运管处、公交总公司,事发地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应急人员、应急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拟定应急运输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
2.3.5安全保卫组
牵头单位: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