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
(一)了解现场情况,组织灾情侦察和分析,确定总体决策和行动方案。
(二)视情成立灭火与抢险救援指挥部,设立作战指挥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
(三)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参战单位协同作战。根据现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力量部署。必要时划分战斗区段,组织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四)决定使用各种水源、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通知有关单位截断现场区域内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五)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人员、物资,限制人员和交通工具进入,必要时下令拆除或者破拆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
(六)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环卫、环保、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并可报告政府调集驻军、武警部队提供协助。
(七)按照上级指示,确定新闻发布的内容、时间和发言人。
2)现场指挥部
现场总指挥:支队长、政委。
副总指挥:副支队长、副政委、司令部参谋长、政治处主任、后勤处长、防火处长。
下设作战指挥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三个组。
作战指挥组:司令部副参谋长、防火处副处长、司令部和防火处各科科长、特勤大队长、辖区大队长;
政治宣传组:政治处副主任、组教科长、监督处宣传科长;
后勤保障组:后勤副处长、装备科长、财务科长;
地点:器材集结处
任务:制定相应的灭火救援措施,确立现场救援的主攻方向,调整和调结灭火救援力量,向上级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
3)前沿指挥部
指挥:副参谋长
成员:战训、通讯参谋、中队指挥员、高速公路管理处人员
地点:事故现场
任务:贯彻现场指挥部的战斗意图,根据现场情况调整救援力量采取机动措施有效进行救援。
3、处置方法
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必须坚持“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灵活运用抢险救援操作程序,加强现场秩序维护;各抢险救援小组协同配合,迅速实施救援,力争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到达现场后,认真听取中队指挥员的汇报,迅速、准确部署任务。
1)、警戒、交通疏导
(1)正确划分、设置警戒区域,将事故现场与围观群众、道路行驶车辆分离,确保救援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封锁事故路段,严禁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2)做好车辆疏通工作,维护秩序,使高速公路交通尽可能保持畅通;
2)事故救援
(1)如事故伴有火灾,要用水、泡沫进行冷却油箱、覆盖地面流淌油,消除潜在的危险。
(2)利用破拆工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破拆救人。
(3)利用撑顶设备对车辆撑顶救人。
(4)必要时,利用抢险车牵引、吊臂设备对事故车辆进行固定,防止车辆倾斜或翻覆。
(5)对难以很快救出的危、重伤员要让“120”医务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处置后进行救护。
(6)在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责任认定后,协助拖移事故车辆,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特别强调几种情况下的救助要点:
第一种,伤员挤、夹在车厢内的情况下:当车辆微小变形时,可用手将车门打开或使用无齿锯、撬棍等破拆开门;或使用空气式救助垫或液压救助器具等将车门撑开;或使用无齿锯切断车门上的合页(如有燃料泄漏时,注意不要引燃燃料而起火)。
第二种,当伤员夹在车厢座位内的情况下:可使用座位的调整杆,移动座位;或将座位与其它相连部位,用破拆工具破拆;进行切断作业时,在稍微离开夹住待救者的地方,切断容易切断的部位。
第三种,伤员夹在车辆之间的情况下:要将车的前部或后部稍微移动;或利用高压救援垫及液压撑顶器材制作间隙,设定支撑点;或用车载牵引机、车载液压吊臂等移动车辆扩大间隙。
3)供水冷却
(1)驾驶员要选准停车位置,保持与事故车辆的适当距离,防止发生燃烧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