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上述违约责任明确规定外,出现本合同其它争议和违约责任,将按照《合同法》规定执行,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双方共同签署正本一式贰份,每份文本的条款内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码: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房东(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_街(路)______号的店铺(原为:______)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20__年__月__日止,年租金为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半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五、乙方在20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__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______%作为违约金。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现就“天添宾馆”财产转让经营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乙双方将自愿接受转让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商贸城36栋玉兰路284号现“天添宾馆”,共一至五层楼。房屋产权不转让,仍归甲方所有。
二、该宾馆的转让总价为贰拾万元整,包括宾馆内的全体设备。转让费一次性付清。
三、转让手续完成后,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将相关的证照过户到乙方名下,为其开展正常营业活动。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年检费用归甲方承担,如遇到国家政策,拆迁不能正常营业,终止合同后,相关证照乙方必须再过户到甲方。
四、本合同签定后,甲方此前经营产生的一发债权、债务将自行承担。转让后,乙方在该宾馆经营中所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民事责任等意外事故,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