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建设局:开展校园周边摊点的整顿,确保学校交通安全;加强校园建设的质量监管,并协同教育部门定期对校园建筑进行综治安全检查;对校园周边建筑工地综治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管理监督;对校园周边违章搭建进行清理整治。
县综合执法局: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乱摆乱放等影响校容校貌和环境卫生现象的清理查处,为学生创造和谐优美的学习生活环境。
县交通局:开展接送学生用车驾驶人员的综治安全教育工作;直接管养道路沿线学校及校车上道路段和道路交通标志、标牌、标线等基础设施的制作和安装;落实其管理养护道路沿线学校及校车上道路段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牌、标线等基础设施的制作和安装。
县文广新局: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对中小学校周围200米以内的网吧和其它娱乐场所依法整顿和取缔;针对我县“黄、赌、毒”实际和社会反映较强烈的情况,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为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全县音像专卖店的监管,严禁营业主向青少年学生出售不健康的书籍、音像制品等,确保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负责创作、征集以多种艺术形式表现学校综治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作品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大学校及周边综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县卫生局:加强对学校周边食品、药品、医疗门诊、保健品等营销场所的监督检查;对校园常见并传染病进行监测、预报和控制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对校园食堂、食品店、饮用水、学生营养餐、学生营养奶、集中供餐企业、校园周边餐饮的监督管理和整顿规范工作;对校园常见并传染病进行监测、预报和控制工作;制定校园食品卫生综治安全预案,建立预警机制和通报制度。
县工商局:做好对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和服务场所的监督管理;开展文化娱乐和服务场所整治,维护好校园周边市场的治安秩序;开展校园周边“扫黄打非”斗争;依法查处校园周边无照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
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合同有关部门抓好辖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实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心防措施。
各学校、幼儿园: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校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认真开展各种安全隐患和危害学校的不法行为的排查,及时上报反馈信息,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得到整顿;加强学校管理,强化措施,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部门驱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社会共同抓的工作格局,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2、加强配合,强化措施。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互通信息,结合本部门职责,研究制定集中整治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努力做好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3、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狠抓落实,集中整治措施到位,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4、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完善集指导、监督、检查于一体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进行责任追查和追究。
平安校园创建,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载体,是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强化创新意识、加速学校发展、增强办学实力的重要保障。为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学校治安秩序,优化学校育人环境,积极推进我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特制定“平安校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文件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加强安全教育,强化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确保校园无安全事故,无纠纷案件,无上访事件,无周边环境问题,努力营造一个稳定、安全、温馨、和谐的育人环境。
二、阶段性工作
(一)三月份:制定方案,健全组织,明确要求,责任到人。
(二)三至十二月份:安全教育、培训、检查等。
1.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3月份、9月份)
2.校舍、场地、活动器械设备、周边环境、食堂工作安全检查。(1.季查,2.按上级要求查,3.学期查,4.遇恶劣天气突击查。)
3.与各类人员签订安全责任状和责任书。(9月份)
4.召开家长会进行安全护导培训。(5月份、8月份)
5.各班召开“安全在我心中”主题活动。(5月中旬—6月、10月中旬—11月份)
6.学生安全教育主题讲座。(每月一次)
7.抗震疏散演练。(2月份)
8.教师安全法制竞赛。(4月份)
9.教师灭火器使用培训和消防安全疏散演练。(8月份、9月份)
10.人防、技防工作。(每季检查,确保正常使用)
(三)八至九月份:收集资料。
三、组织措施
1.要求各教师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积极行动起来,以主人翁精神,自觉参与到“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中来,为创设平安和谐的环境奉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2.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创建“平安校园”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检查“平安校园”建设的各项工作,修改并完善安全目标责任书,根据幼儿园实际制定安全责任范围,按照“一职双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职责,增强教师安全教育的意识;
3.加强安全宣传工作,举行安全知识讲座,利用宣传栏向师生和家长进行安全宣传,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师生及家长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4.开展安全自救演练活动。使师生了解和初步掌握如何避免各类事故及应对突发事件时逃生知识及应变技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心理承受能力;
5.开展“安全隐患大搜索”活动。对学校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将学生不安全的行为作为教育重点开展思辨,从而将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6.加强对校舍的安全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要定期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更换,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要加强食堂的管理,严格杜绝中毒事件的发生。
7.加强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遵纪守法观念。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确保校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