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仅有一票表决权。
2、全体合伙人推选______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过半数的主导意见制定执行方案,主管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负责人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3、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4、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5、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的劳动报酬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
6、合伙人有权在每月_____日至___日查阅帐簿,主管财会的合伙人不得拒绝。
第五条合伙债务的分担
1、合伙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资比例)分组合伙债务,合伙人接到履行债务通知后应于___________日之内,将各自所应分担的份额,交给主管财会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应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或不分担清偿义务);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第六条入伙与退伙
1、接纳新的合伙人须由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不得声明退伙,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1)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终止原因;(2)合伙经营连续在_____月内出现亏损;(3)一半以上的合伙人在表决中对合伙经营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规定:
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个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转达退伙意向。
3、退伙时按本协议第七条规定进行清算。
第七条合伙的终止
1、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负债表。
2、终止时的清算程序如下:(1)清偿合伙债务;(2)结清未付工资;(3)返还出资;(4)分配盈余。
第八条其他
1、合伙会计年度从每年____月____日开始,至同年___月______日止。
2、合伙所有的明细帐目应充分显示合伙的经营状况、资金周转状况和纳税情况。
3、合伙负责人应在年终将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经营报告的复印件交送每个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复印件之后的一个月内没有向合伙负责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对意见,推定他对该年度的经营状况没有异议。
4、合伙人以商号的名义开列银行帐户,银行支票和期票应由合伙负责人与主管财会的合伙人共同签署。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其相关规定,甲方、乙方和丙方一致同意组建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上述合伙协议。
根据合伙协议,全体合伙人以合伙企业名称从事经营活动。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关系自本协议签订之时开始,并持续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除非提前达到预期目的、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错乱或破产,或者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不得提前终止。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等经营活动,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并由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人民币________元(或总计为十成)。每一合伙人已按照合伙协议中规定的出资种类、数量履行出资义务。出资人姓名、出资种类、价值量、占出资总额的百分比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有效。如果为了扩大经营规模需要追回投资,各合伙人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内,按照出资比例追回出资数额。
除了参与盈余分配外,合伙人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给本协议以外的其他人。合伙人退伙时,根据退伙时的财产状况和出资比例以及是否履行追回投资义务,返还出资。如果不能用实物返还,则应允许折价返还现金。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盈余是指每一会计年度内的营业总收入减去成本,并按营业总收入的____%计算,经过提前后备基金之后的纯利润。纯利润的_____%按出资比例分配,纯利润的_____%按工作量分配,纯利润的_____%作为福利费用,按照合伙人人数平均分配。
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按照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每个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仅有一票表决权。合伙负责人由全体合伙人推选产生,并根据过半数的主导意见制定执行方案,负责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负责人还可以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并交由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但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共同负责。
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慎重对待,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回扣。合伙人的劳动报酬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每月_____日至___日,合伙人有权查阅帐簿,主管财会的合伙人不得拒绝。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第三条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资比例)分担合伙债务。合伙人在接到履行债务通知后应于___________日之内,将各自应分担的份额交给主管财会的合伙人。新的合伙人对其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或不分担清偿义务)。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个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转达退伙意向。退伙时按照合伙协议第七条规定进行清算。
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负债表。终止时的清算程序依次为:清偿合伙债务、结清未付工资、返还出资、分配盈余。
合伙会计年度从每年____月____日开始,至同年___月______日止。合伙所有的明细帐目应充分显示合伙的经营状况、资金周转状况和纳税情况。合伙负责人应在年终将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经营报告的复印件交送每个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复印件之后的一个月内没有向合伙负责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对意见,则推定他对该年度的经营状况没有异议。合伙人以商号的名义开立银行账户,银行支票和期票应由合伙负责人与主管财会的合伙人共同签署。
根据上述合伙协议,甲方、乙方和丙方已在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