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以及省公安厅关于对中小学校车开展集中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车交通安全,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杜绝发生校车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师生的人身安全,作为一名校车驾驶人我自愿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以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保证做到自觉遵章守法,积极配合区教育局、学校和交通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工作。
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平时驾驶车辆自觉做到文明驾驶、礼让三先,保证做到:不超员载客、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后、不争道抢行、不强行超车、不闯信号、不带“病”行驶、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三、平时自觉维护好车辆,做到出车、行驶中、收车后的三检查工作,保证使车辆始终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确保车辆转向、制动系统、照明灯光齐全有效,并随车携带有效灭火器材,保证不驾驶未经检验或车辆安全部件不合格的车辆,确保师生乘车安全。
四、自觉遵守教育局、学校和交管部门对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车辆定期检验和安全教育,驾驶校车时做到定车、定线、定点,接受交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进入校园时,将车速严格控制在每小时5公里以下。
承诺人:
日期:
1、坚决不超员(以校车证准乘人数为准),按学校上报趟次和人数进行接送,不准中途甩乘车学生(不让学生在中途等候),不让乘车学生倒乘其它车辆。
2、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车,行车时不接打手机。
3、认真配合学校做好学生交接记录。
4、及时维护和保养车辆,按约定时间接送学生,不耽误学生上下学。
5、妥善做好乘车学生家长工作,不打骂乘车学生,与家长委员会座谈协商后,合理进行收费,不与学生家长闹纠纷。
6、坚决服从学校管理,确保学生上下车安全和行车途中安全。出现一切与乘车有关的。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司机本人负责,与学校无关。
如有违犯上述规定,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外,取消校车营运资格。造成一切安全事故,除负所有经济责任外,还要接受交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处罚。
承诺人:
日期:
为了切实保障学校学生来往路途的人身安全,坚决杜绝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此责任承诺书。
一、驾驶校园学生接送车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工作责任心。
二、在接送学生前,必须对驾驶车辆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坚决不上路行驶,时刻保持车况良好。
三、驾驶车辆接送学生时坚决做到不超员行驶、不超速行驶,学生上下车时一律停靠在安全、宽阔的地点。
三、不酒后驾车,出车接送学生时不饮酒。学校发现酒后驾车时,有权终止接送。
四、不超速行驶,不请人代驾。
五、由于驾驶技术不过硬等出现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等后果责任自负。
六、雨雪天气和大雾天气特别注意行驶安全。
七、驾驶车辆过程中不接不打私人电话,不与同车其他工作人员聊天。我庄严承诺:工作过程中时刻利用以上各条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因个人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损失,本人愿承担所有责任。
承诺人:
日期:
为了保证幼儿园孩子的安全,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1、幼儿园园长是所在幼儿园幼儿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幼儿接送车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具体从事此项工作的教职工为直接责任人。
2、建立以园长为组长的幼儿园幼儿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幼儿接送车的安全管理。
3、科学严密地制订幼儿乘车定车、定座安排表,落实各班老师、跟车护送老师和驾驶员在幼儿园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岗位职责,做到职责公示、分工到人。
4、每月召开一次幼儿园幼儿接送车辆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幼儿接送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对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
5、认真确定接送车的幼儿乘载数。要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幼儿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幼儿接送车的乘载人数,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幼儿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幼儿接送车辆超员现象。
6、幼儿园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接送车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7、提前合理编排好幼儿接送车辆老师跟车护送值班表,确保每天幼儿上(放)学乘车途中都有一名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维护上下车秩序,并跟车全程护送。跟车护送记录必须在本人完成接送任务亲笔签字后方可交接,要做到前后衔接,一张不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