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4、合伙投资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5、合伙投资人应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交齐出资,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支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6、本合伙投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投资期间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占总份额百分之七十,另百分之三十为活动股,具体支配根据股东商议后一致分配,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投资终止后,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7、资金增减由决定,并报请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8、财产为全体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投资债务先由合伙投资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时,各合伙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入伙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承认本合同;②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退伙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有正当理由;②不得在合伙投资不利时退伙;③提前________个月告知其他合伙投资人并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投资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
1.合伙投资负责人:合伙投资负责人为____________。其权限包括: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投资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投资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投资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①参与合伙投资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投资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投资账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投资重大事项。
2.经营管理:
由出资各方派人共同经营管理。公司设有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_担任,常务副总经理兼秘书长一人,由____担任,市场开发副总经理一人,由___担任,配送保障副总经理一人,由___担任,任期____年。分别主管:1、网络运用与维护,2、行政管理与财务,3、市场开发与宣传,4、市场配送与人事,各属其职,相互监督。
第八条禁止行为及违约责任:
1.未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投资人私自以合伙投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投资,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投资人经营与合伙投资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投资人再加入其他合伙投资。
4.禁止合伙投资人与本合伙投资签订合同。
5.如合伙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投资实际损失赔偿。具体为: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投资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投资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投资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伙投资关系;
③合伙投资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投资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投资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投资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投资共同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合伙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投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