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印章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并应依法公告作废。
印章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企业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所以,企业应当高度重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印章管理,明确管理责任,维护企业利益,确保企业各部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印章包括企业公章、合同专用章、部门行政章和银行预留印章。
银行预留印章包括企业公章和法人私章。
第三章印章由部门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行政部统一办理刻制。
第四条印章遗失,应及时向上一级部门领导汇报,并向有关部门或个人通报,以不影响企业利益为前提。
第二章印章保管
第六条企业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秘书保管;部门行政章由各部门经理负责保管。
总经理有时间保管公章和合同章吗:
总经理一般会委托秘书保管印章,所以秘书的道德、为人就至关重要了。总经理应当经常过目印章使用登记情况表,应当观察秘书日常的工作态度和变化,应当高度重视印章的管理。总经理不在企业,应当通过电话请示,并待总经理回厂后及时补签审批手续。
公章和合同章的管理重点是要防范盖空白合同和非法合同。
第六条银行预留印章一般包括公章和法人私章:企业公章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秘书保管;法人私章由财务经理或授权主办会计保管。
银行预留印章管理是重中之重,重点应当防范出纳员盖空白支票,从而逃款。出纳员杜绝保管印章。
出纳员取款需要企业公章,由财务经理审批,秘书就应给予盖章。
为了避免公章携带到室外使用,而影响到企业日常的资金流,企业可以向银行申请银行预留印章将公章改为财务章。为此,可以考虑设置两个有所区别的财务章,一个是财务部行政章,另一个是财务部银行章。
第七条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随意存放,不得私自委托他人保管;确需委托他人代管的,应当在印章使用单上登记。
第八条印章使用应当登记,用印登记表由用印人亲自填写,不得由他人写;用印审批单,由用印人填写,由审批人签字审批。
第九条印章应当存放在保险柜等安全的柜里,应当随手存放并上锁。
第三章印章用途
第十条企业公章适用企业对内对外发布公文或重点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企业与客户或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部门行政印章一般适用以下内容:
1、报告:向上级部门或政府相关部门的有关报告。
2、通知:向下级或相关部门通知或知会有关制度、协作工作等事宜。
3、证明:向有关部门或个人证明有关事情与本部门有直接关系。
4、往来:财务部门与客户或供应商确认往来账。
第十三条银行预留印章适用于与银行办理取、存款往来关系,一般仅有出纳员使用。
第四章印章使用
第十四条印章使用必须详细登记用印日期、用印事由、印章类别、用印份数、审批人、经办人;确因业务需要需将印章带离室外使用的,还必须载明归还日期。
第十五条企业公章使用流程:由经办人填写用印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确认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六条合同专用章使用流程:由经办人填写用印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确认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七条部门行政印章使用流程:由经办人填写用印申请单,上报本部门经理审批;如果是跨部门使用印章的,还需要使用部门的经理确认。
第十八条银行预留印章使用流程:
1、原则上由出纳提出申请;办理非货币资金形式的款项(如信用证开证申请、信用证承兑等)可由当事人(非出纳)提出申请。
2、由财务经理负责审批。
第十九条印章确需带离室外使用的审批流程:按照以上流程和要求办理,但印章保管应当跟踪印章管理,直至印章收回。
同时,企业公章和合同章带离室外使用,应当有两个经办人共同携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