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乙方除过有特出情况外,每天17:00必须到岗,甲方须在乙方到岗前,准备好所有乙方要求的食材,如有违例着需向对方提出原由,主动道歉,以求对方理解。
9、除甲、乙双方本人外,其他人及亲属坚决不允许接触现金,若有一方私吞、挪用、贪 污,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协议,违约者则应赔偿对方十万元人民币,情节严重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10、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结束,本协议在合作期限内一直生效。
11、本协议经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原为本协议负全部法律责任。
1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人执一份,任何一份协议都具有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签章):
合伙人乙方(签章):
公证人(签章):
年月日
合伙人甲方:身份证号:住址:
合伙人乙方:身份证号:住址:
公证人:身份证号:住址:
由于合伙人甲方主动寻求合伙人乙方在餐饮行业的技术和经营特长,甲方特邀请乙方共同经营一家位于西安市的餐厅。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的店铺事宜达成了以下合作协议:
1、除冒菜和串串以外的经营项目,店铺的任何盈利项目,甲、乙双方各占50%的股权。
2、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加入新的合伙人。如果违约方坚持要加入新的合伙人,该违约方必须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3、除了甲、乙双方拥有股权、出资、账目管理和经营权利之外,其他人及双方的亲属无权参与和干涉。如果一方违约,违约方必须赔偿另一方因此店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4、店铺除了甲、乙双方合同经营项目产生的电费和燃料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外,其他所有费用和后续费用都由甲方承担。
5、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让对方退股或撤资。如果一方坚持要让对方退股,该违约方必须承担对另一方由于店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6、双方都有主动退股的权利,如果一方主动提出退股,双方必须协商解决。
7、甲方要求店铺不得擅自经营串串和冒菜,但可以经营其他任何项目。乙方出于对民族信仰的尊重,坚决不允许经营违背伊斯兰教法不允许的任何项目。如果一方违约,违约方必须赔偿另一方所有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8、除非有特殊情况,乙方每天必须在17:00之前到岗。甲方必须在乙方到岗之前准备好乙方要求的所有食材。如果有违规情况,违约方必须向对方提出原因,并主动道歉,以期获得对方的理解。
9、除了甲、乙双方本人之外,任何其他人和亲属均不得接触现金。如果一方私吞、挪用或贪污,一经发现,协议立即解除。违约者必须赔偿另一方十万元人民币,并且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10、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从年月日开始,到年月日结束。在合作期限内,本协议始终有效。
11、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对本协议负有全部法律责任。
12、本协议一共有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人执一份。任何一份协议都具有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签章):
合伙人乙方(签章):
公证人(签章):
年月日
合伙人(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鉴于,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配送超市,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营宗旨: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我们决定共同投资经营配送超市,以创造劳动成果并分享经济利益为目标。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湘阴县龙腾海产配送超市,主要经营地址:湘阴县东茅路精密现代城43栋门面。我们的配送超市将主要经营海产品配送和海产品甲供。
第三条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从年月日起。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每个合伙人平均出资196215.00元,共计人民币588645.00元,用于租赁房屋、购买设备设施、门面装修以及前期经营费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属于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要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我们将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同承担风险和盈亏。
1、盈余分配:根据出资额的1/3,按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