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4.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照有关制度落实对责任人员的追究处理。
七、保卫消防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保卫工作;
2.负责施工生产中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使用审批和监管;
3.掌握主要施工过程的火灾特点,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八、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规范,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3.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他有关安全规定,组织制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4.参加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专项方案的审核,现场机械设备及防护设施的验收,及大型机具设备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
5.组织并参与安全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6.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行为,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9.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供应和产品质量,防护性能检查,监督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得到劳动保护;
10.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员的技术素质。
11.当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组织抢救,监督指导保护现场,清查人员伤害,资源损失情况,寻找证人,证物,汇集事故相关资料,填报事故快报。并督促报告公安及政府有关部门。配合事故调查,按规定时限完成事故调查报告。监督事故现场复工前的整改,整顿,并负责实施验收。
一、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要求,切实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的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适合本部门特点的防火安全制度和保障防火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督促其落实;组织制订防火工作计划,督促所属单位、人员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组织消防灭火和安全疏散预案的制订、演练;组织对义务消防队伍的管理和对师生员工、义务消防队员进行防火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及培训;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组织防火安全责任(保证)书各项内容的落实。
三、各重点防火部位,实行昼夜24小时有人值守制度;其防火安全措施按《重点防火部位安全管理规定》、《消防(控制)室安全管理规定》、《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等规定落实。
四、严格用火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应按规定审批,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
五、严格用电安全管理。各类电线、电器的安装、使用均应符合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规定;严禁乱拉电线,严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
六、加强防火水源管理。保持防火水池、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禁止将防火专用水源挪作它用。
七、加强对气源特别是易燃、有毒气体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八、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处堆放障碍物,严禁在教学、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九、保障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排烟送风、自动喷淋、火灾事故广播、火险报警等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十、遇有火灾险情,要迅速组织扑救、报警。
十一、对在防火安全管理中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直至移交政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企划部管理制度及部门职责
一、目的
为保证部门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划部全体员工
三、职责
1、企划部经理负责管理制度的裁决;
2、企划部全体员工负责制度的监督、执行;
三、企划部组织架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