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乙方所提供苗木的质量要求:树形美观、无病虫害、无枯梢、无机械损伤;针叶树树形美观、针叶密实、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枯梢,顶梢完整无损。苗木生命力强、长势旺。从起苗、运输到栽植地点不超过3-4天,根部要用浸湿的草袋包装,运输过程中要用苫布盖好,以避免苗木失水过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补水和通风透气,以防止根系霉变。因乙方苗木质量问题造成苗木死亡的甲方不承担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乙方所提供的苗木在出圃前须经当地质检部门严格检疫,并出具检疫合格证、苗木质量检验合格证、苗木标签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地苗木须经过我市质检部门复检,以防止病虫害传入我市。对于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苗木,甲方有权予以拒收。
五、乙方须以良好的售后服务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苗木栽植技术、保障及措施、最适宜栽植时间等服务,以确保成活率。
六、以本合同约定的苗木按时运到甲方指定用苗地点时的质量状况为对象,由甲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书。
七、乙方不能转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八、付款方式: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供苗任务后,依据检验报告书到甲方结算%苗款,供苗结束后再结算%苗款。
九、乙方违约责任:本合同的苗木质量保证金暂定交纳万元,苗木质量(规格、数量、包装、运输、质量)不符合规定,甲方有权退苗木。乙方负责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数量相当的合格苗木,如乙方负责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数量相当的合格苗木,如乙方未能按时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合格苗木,则乙方应会给甲方苗木总价15%的违约金,本合同自运终止,甲有权另选供苗商。
十、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不算违约,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所有苗木验收合格、付清所有苗款后自动失效。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年月日
购苗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苗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甲方购买工程所需苗木的具体事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所购苗木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款详见合同附件《工程苗木清单》(以下简称苗木采购清单)。
1、各品种、各规格苗木均经甲乙双方现场选定标记为准(详见合同后附苗木采购清单);
二、双方工作
1、乙方工作:
(1)在合同期间甲方所选定标记的苗木,乙方不能中途调换或售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2)如期、如质、如量按第一条约定的附表中的数量起苗、包扎、装车。(3)乙方委派为本合同的执行代表。
(4)乙方提供的苗木应符合标准做好起苗、包装、运输的保护措施,以确保苗木的成活率。
(5)苗木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费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承担运输途中安全及苗木损伤一切风险,普通苗木正常外皮磨损,小枝叶折裂等除外。
2、甲方工作:
(1)甲方委派为本合同的执行代表,负责现场监督乙方操作全过程。
(2)甲方按合同如期如量支付货款。
三、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订当日,甲方付清合同总价款(含运费及税金):人民币元整(¥元)。
2、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于年月日起按甲方现场工程师进苗日期安排要求分时间分品种包装好装车,货款付清货物才能发出。
3、乙方须在甲方付款同时将发票(将苗木费及苗木运费一同开具苗木发票)足额提供给甲方。
四、违约责任
如甲方逾期付款的,逾期每日按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迟延供货的,逾期每日按甲方已付款的万分之二向甲支付。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地址:地址:传真号:传真:
附件:
采购方(甲方):供货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原则就苗木采购内容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具体的苗木规格等见本合同附表所列的内容。合同总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