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 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 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 共同投资人向非共同投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需要经过全体共同投资人的同意。
2. 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 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 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和出资额。
3.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 股份有限公司无法成立时,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照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确保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财产作为对其他共同投资人的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给其他共同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作为对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 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甲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乙方:
甲方____与____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先生(或女士)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公章)
代表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