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以下全体员工。
三、考勤:
(一)考勤时间:
1、作息时间: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00
2、每月考勤时间为当月1日起至当月30日(月小或月大以最后一天截止)。
(二)工作制度:
1、公司除总经理外,均应在打卡考勤之列。早晚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2、未按规定正常打卡者,于2日内在行政部《非正常打卡情况登记表》上登记并请直接上级签字确认(主管及以上人员在表上予以登记,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月底前签字确认),在次月1号前仍未登记的,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早上未打卡视为上午半天旷工,下午未打卡视为下午半天旷工。
3、一般人员上班时间需外出办事时,应征得直接上级同意;所有外出人员外出前应在前台处《外出登记簿》上予以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如遇特殊情况未在登记簿上登记的,由行政助理询问外出人员直接上级后代为填写(主管以上人员询问本人)。
4、行政人事部根据打卡记录、《请/休假申请表》、《未打卡情况登记表》,一并审核并编制《月考勤统计表》,报财务部作为薪金计算依据,由于个人原因造成考勤记录不全的,以考勤记录为结算依据。
(三)公司遵守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四)考勤设置及基本定义:
全勤、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出差、加班等。
1、全勤:员工工作时间内全部正常出勤。
2、迟到:指未办理相关手续,未按公司规定工作时间打卡上班延迟30分钟(含)以内的行为。
3、早退:指未办理相关手续,比规定的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含)以内离岗;
4、旷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视旷工
(1)未办理妥善请假手续、外出手续而私自离开岗位或不到岗位;
(2)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手续的行为;
(3)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的;
(4)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的;
(5)被公安部门拘留的;
(6)打架斗殴、违纪致伤不能到岗的;
(7)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不足2小时的视为旷工半天,迟到或早退超过2小时的视为旷工一天。
5、请假:因个人行为或个人因素不能在岗位上持续工作,且按照规定请求办理手续离开岗位之行为。可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年假、换休假、考试假等。
6、加班: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员工休息时间安排工作,并由部门主管指定必须继续工作的行为。
7、出差:因公司公务或领导指派外出,不能在办公室或指定岗位持续工作,且按照规定请求办理离开公司之行为。
四、请假管理:
(一)请假流程:
1、一般人员请假流程:
2、其他部门一般人员请假流程:
(1)三天以内(含三天):
(2)三天以上:
3、主管及以上人员请假流程:
(二)员工请、休假的相关注意事项
1、所有假期审批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按以上流程报批,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处置。若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须电话请假或在上班后半小时内致电于直接上级口头请假得到同意,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在到岗后2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2、除遇不可抗力或经权限人批准外,请、休假期满而不到岗者,均按旷工处理。
3、员工请假应安排好职务代理人或由直接上级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经批准方可离岗。员工请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公司内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