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办公区及公共区域应保持环境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不得用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不得摆放鞋、雨伞及其他私人杂物;严禁随地吐痰。
第十三条公司办公区域、公用区域、楼前广场及机动车内严禁吸烟。
第十四条按规定时间到食堂用餐,不得饮酒。午餐时间:11:30一13:00。
第十五条下班或办公室无人时,须关闭所有电器,公文、印章、票据及贵重物品、现金等须锁人保险柜或抽屉内,关窗、锁门后方可离开。
第十六条遵守保密纪律,保存好各种文件及技术资料,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十七条各楼层谈判间、会议室及大会议厅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安排。
第十八条墙壁不得乱刻乱画、加钉。自己打开水时严禁乱泼乱倒,剩茶水只准倒入开水间内水他的茶漏中。使用矿泉水机应管理得当。
第十九条文明用厕,注意保洁。 第二十条办公区内除小隔断间外,不得摆放沙发。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总公司办公室和有关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对违反规定者,办公室将会同人事本部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罚款100元至500元、通报批评等处罚。
第二十二条爱护公司固定资产,发现损坏应及时报修,无法修复的应注明原因申请报废。因故意或使用不当损坏公物者,应予以相应赔偿。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总公司办公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细则
第一条为贯彻总公司有关办公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总公司全体职工。
第三条为对全公司办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总公司办公室独自或召集其他管理部门或专业公司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总公司各部门、各专业公司的卫生保持、遵守办公秩序、文件管理、印章使用、车辆维护保养、大楼物业管理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检查。
第四条各单项检查具体内容如下: 卫生保持情况,包括桌面、地面的洁净等。 遵守办公秩序情况,包括物品摆放、手机与呼机的使用、遵守礼貌和着装要求、执行办公区域有关规定等。
文件发放情况,包括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按要求组织学习、贯彻落实清况等。
印章使用情况,包括是否按规定及印章使用程序使用印章。
车辆维护保养情况,包括车辆清洁情况、车内设备维护、保养情况。 大楼物业管理情况,包括公共场合的卫生整洁和保持、楼内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维修是否及时、食堂卫生等。
第五条检查实行打分制,设立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五个等级,分别对应为5分、4分、3分、2分、1分。
连续4次保持单项平均5分者,予以全公司通报表扬,一年内始终保持单项平均5分的单位,提请人事本部给予物质奖励。 单项平均分数在之分以下的第一次给予警告,全公司通报批评;第二次处罚当事人的100元;第三次处罚当事人500元;四次以上者,提请人事本部给予降职、降工资级别的处分。 确属各单位领导教育不力、管理不严的,按照总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有关奖罚的规定办理。 第六条各单位制定卫生值班制度,每日一人;负责本单位当日桌面卫生并负责保持本单位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
检查当日如出现之分以下情况,追究卫生值日人员的责任,视为当事人。
第七条各单位使用的车辆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维修、保养车辆,并负责保持车辆内外清洁。检查当日出现之分以下的情况,追究指定负责人的责任,视为当事人。
第八条各单位未制定卫生值日制度,未指定专人负责车辆清洁和维护保养者,按照总公司有关职工奖罚的规定追究各单位负责人领导责任。
第九条本细则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总公司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使11公司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总公司办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公文是总公司实施有效管理的公务文书,是上呈下达,用以传达贯彻总公司领导的意图和决策,发布规章,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总公司办公室是全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的管理机构,主管总公司并负责指导各专业公司及子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四条各专业公司和子公司应当设立办公室或配备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文秘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具备有关专业知识。
第五条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总公司_条例》,确保公司秘密的安全。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六条总公司的公文种类主要包括。
(一)条例:由总公司制定或批准,规定公司重大事项或某一方面工作等,带有规章制度性质;
(二)规定: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业务及其他事务制定带有约束性的措施:
(三)制度:在一定时期,对一定范围的工作实行的惯例性做法;
(四)通知:发布规章制度,传达总公司领导指示及要求各所属单位周知、办理或执行的事项,人事任免、调动及其他事务性内容的传达;。
(五)通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事项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