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同批号的医疗器械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6、外包装上应标明生产许可证号及产品注册证号;包装箱内没有合格证的医疗器械一律不得收货。
7、对与验收内容不相符的,验收员有权拒收,填写‘退货通知单’。
8、对销货退回的医疗器械,要逐批验收,合格后放入合格品区,并做好退回验收记录。质量有疑问的应抽样送检。
9、入库时注意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不得入库。
10、经检查不符合质量标准及有疑问的医疗器械,应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立即通知质量负责人进行处理。未作出决定性处理意见之前,不得取消标记,更不得销售。
11、验收完毕,做好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入库验收记录必须记载:验收日期、供货单位、验收数量、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商、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注册号、质量情况、经办人等。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
二、 医疗器械的在库保管、养护
1、要根据不同季节、气候变化,做好药房的温湿度管理工作,坚持每日两次按时观察温、湿度的变化,认真填写“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医疗器械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保证医疗器械贮存质量。温度控制:常温10—30℃,阴凉保存温度≤20℃,;湿度控制在45-75%之间。需阴凉保存的医疗器械放置在冰箱中,货架上只陈列空包装盒。
2、养护人员应对在库医疗器械每季度至少养护检查一次,并做好养护记录,发现问题,应挂黄牌停止发货并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
3、养护员对近效期商品按月填报近效期催销表,督促营业员及时催销,以防过期失效。
4、做好货贺的清洁卫生,做好防火、防尘、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5、医疗器械实行分类管理:
6、在库医疗器械均应实行色标管理。其统一标准是:待验区、退货区为黄色;合格品区、发货区为绿色;不合格品区为红色。
三、 医疗器械的出库复核
1、医疗器械出库销售,质量管理人员要把好复核关,必须逐项复核医疗器械品名、规格、型号、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销售日期、质量状况等项目。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包装牢固。
2、医疗器械出库必须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按销售凭证对实物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数量、项目的核对。如发现以下问题要停止发货,报质量负责人处理: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已超出有效期。
不合格医疗器械处理程序
一、不合格医疗器械是指质量不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包括内在质量和外在质量不合格的医疗器械。
二、质量管理人员做好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管理工作。如因主观原因导致不合格医疗器械进入流通渠道,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有关人员相应的处罚。
三、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
1、质量验收人员在验收的过程当中发现的外观质量、包装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或通过质量复检确认为不合格的;
2、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的质量公报品种、通知禁售的品种;
3、在保管养护过程中发现过期、失效、淘汰及其他有质量问题的医疗器械;
四、不合格医疗器械的报告:
1、在入库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直接拒收、退回,填写‘退货通知单’。
2、在养护检查及出库复核中发现,应立即停止销售,经质量负责人确认后,按销售记录追回售出的不合格品,并将不合格医疗器械移放入不合格品区,挂红牌标志。
3、药监部门检查中发现的或公布的不合格医疗器械,要立即进行追回,集中置于不合格品区,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处置。
五、不合格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凡属报损商品,养护员要填写不合格医疗器械报告单,质量负责人审核,并填写报损销毁审批表,经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按照规定在质量负责人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发生质量问题的相关记录,销毁不合格品的相关记录及明细表,应予以保存。
六、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应严格按《不合格医疗器械处理程序》执行。
医疗器械质量跟踪和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医疗器械的质量跟踪
1、医疗器械的质量跟踪工作由质量管理小组组织,销售部门协助进行。且应加强对无菌器械的质量跟踪。
2、质量跟踪应做到从采购到销售能追查到每批商品的质量情况。
3、质量跟踪从采购工作开始,从购进验收记录、到销售出库记录,对售后质量跟踪可采用信访(写信、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进行。
4、质管管理人员资料的分类汇总,及时将信息反馈到有关部门。
二、医疗器械的不良事件报告
1、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收集、分析、整理上报企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
2、药店营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要积极利用多种途径收集有关药品不良反应的情况,及时做好不良反应记录,进行具体分析,做好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