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落飞机了,如果能够及时发现,并尽快拨打客服电话,对找回失物有非常大的帮助,如果飞机是终点,工作人员会把飞机上的物品进行清点,发现遗留物品会统一收管,等待失主认领.
1、系机场客服
东西落在飞机上需要联系机场客服找回吗,首先联系机场的客服并让对方提供空乘人员的电话号码,然后拨打工作人员描述物品,如果有该物品则可以去机场拿回丢失的物品。
2、失物招领登记
东西落在飞机上可以去失物招领处办理登记,并且向工作人员描述物品或者直接提供图片,然后在等待机场的工作人员联系,再去机场将东西落在飞机上的东西取回即可。
3、公众号查询
东西落在飞机上去微信公众号查询,一般机场都会配有微信公众号,而且会将乘客遗失的物品上传上去,如果在微信公众号的查询遗失物品服务中找到自己的物品,则可以前往机场拿回。
行李分为托运行李、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运输物品、危险物品,以及具有异味或容易污损飞机的其他物品,不能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
1、行李托运
旅客必须凭有效客票托运行李,一般在航班离站当日办理乘机手续时收运行李。不属于行李的物品应按货物托运,不能作为行李托运。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
2、行李重量
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50公斤,体积不能超过40乘60乘100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须事先征得航空公司的同意才能托运。
自理行李的重量不能超过10公斤,体积每件不超过20乘40乘55厘米。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为限。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乘40乘55厘米。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3、行李退运
旅客在始发地要求退运行李,必须在行李装机前提出。如旅客退票,已托运的行李也必须同时退运。以上退运,均应退还已收逾重行李费。旅客在经停地退运行李,该航班未使用航段的已收逾重行李费不退。办理声明价值的行李退运时,在始发地退还已交付的声明价值附加费,在经停地不退已交付的声明价值附加费。
4、行李领取
旅客应在航班到达后立即在机场凭行李牌的识别联领取行李。必要时,应交验客票。因许多行李很相似,旅客从行李传送带上把确认的行李取下来之后,查看一下标签的.名字和号码以防拿错。旅客遗失行李牌的识别联,应立即向航空公司挂失。
5、行李延误、损坏或丢失
行李运输发生延误、丢失或损坏,旅客应会同航班经停地或目的地的航空公司或其代理人填写《行李运输事故记录》,并按法定时限向航空公司或代理人提出赔偿要求,并随附客票(或影印件)、行李牌的识别联、《行李运输事故记录》、证明行李内容和价格的凭证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明。
6、行李赔偿限额
国内航班:旅客的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50元。如行李的价值每公斤低于50元时,按实际价值赔偿。已收逾重行李费退还。旅客丢失行李的重量按实际托运行李的重量计算。无法确定重量时,每位旅客的丢失行李最多只能按该旅客享受的免费行李额赔偿。旅客的丢失行李如已办理行李声明价值,应按声明的价值赔偿,声明价值附加费不退。行李的声明价值高于实际价值时,应按实际价值赔偿。行李损坏时,按照行李降低的价值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