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的设置,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全文,希望大家喜欢。!
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确保车辆车况良好,做到有计划地安排车辆维修,减少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1、车辆维修、保养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运输服务中心成立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由运输服务中心员工民主选举产生,工作小组对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实施全面管理、监督。
2、为保障维修质量,节俭资金,堵塞漏洞,车辆的维修保养须在指定的修理厂实施,定点修理厂应当是具备专业资质、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具有必须规模的正规修理厂。汽车维修定点企业的确认工作由后勤服务中心领导、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成员共同确认。
3、驾驶员必须精心维护保养车辆,刻苦钻研业务技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清洁,勤紧定,勤润滑。注重车辆出场前、执行任务途中和回场后的检查,随时坚持车辆有良好的技术性能,并按规定里程及时例保,确保车况良好。
4、车辆需维修时应由驾驶员申报修理项目,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根据申报项目检验车辆,拟定修理项目,开具车辆定点维修单,驾驶员凭车辆维修单到指定的特约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保养。维修所需更换的材料清单必须由驾驶员签字确认,更换大配件必须将旧配件带回交办公室(车队)审验。
5、车辆在维修过程中,车管人员、驾驶员应加强监督,如实际维修项目和车辆送修单不相符时,应到修理厂核实,车辆修复后驾驶员应认真检验车辆,确认维修质量后在修理结算单签名。驾驶员在修理过程中不得故意多报维修项目,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车辆长途在外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及时向运输服务中心主任及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汇报,经领导同意后根据其故障维修的难易程度和费用大小,决定修理地点,更换配件须带回方可报销。
7、平时车辆日常自行保养,所需购买的机油及确需更换的常用小配件等应由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统一采购,凡个人自作主张随意购买的不予报销。
8、车辆送厂维修保养费用一律凭车辆维修单、驾驶员签字认可的修理结算单由维修保养工作小组确认后统一与修理厂结算。
9、车辆例行保养由车辆保养维修工作小组确认后实施;修理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由后勤服务中心批准。
10、本规定由运输服务中心负责修订、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机修工作是一项责任心很强,技术要求很高的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为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维修质量,保证行车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机修工的聘用及工资待遇
1、机修人员实行聘用制度。聘用对象必须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机修经验,热爱公路客运事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55岁且经市医疗部门鉴定身体健康男性。
2、应聘人员及家属必须先认真阅读本管理规定和聘用合同,写出书面申请,表明自己的态度和愿望,提出受聘后的决心与打算,保证严格遵守本规定,经考试合格,试用三个月后与公司签订三年用工合同。公司为受聘的修理工办理养老及医疗保险。
3、聘用人员签订合同时,必须向公司交岗位责任保证金20__元。
4、机修人员的工资根据技术熟练程度确定分配比例,实行工时考核,工资全额浮动。具体分配方案见广深线修理厂工时定价考核办法。
二、修理厂职责
1、负责本企业各种车辆保养及大、中、小修理。
2、负责完成企业下达的年度维修计划和各项工作指标。
3、负责制订汽车保养及维修计划。
4、负责各种维修设备、检测器具、维修工具的购置、保养、管理和使用。
5、负责各种车辆零部件的采购、保管和发放使用。
6、开展操作规程、保养维修、业务技能、安全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
7、负责车辆、设备、工具及维修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三、机修厂人员配置
1、根据公司车辆状况和修理维护的需要,机修厂设负责人一名、检验员(机务员)一名、安全员一名、采购员一名、保管员一名、班组长若干名、修理工若干名。
2、上述岗位可实行兼职。
四、车辆进出厂检验制度
1、凡进厂修理的车辆,须经修理厂登记,根据主车司机报修范围和修理项目,由检验员(机务员)检验后向班组下达生产通知。
2、承修班组根据生产通知的修理项目进行检查,确定修理工艺流程和修理人员。在修理过程中更换配件时,需经检验员(机务员)检验后决定是否更换;配件更换应严格按照“能修不换,能零不整”的原则办理。总成更换、大型支出、大修等需经修理厂领导与相关管理人员协商批准。
3、车内修理时,应督促主车司机对车辆证件、物品、门窗进行清理收拾,以防车上物品短缺、损坏、污染。
4、修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进行修理,同时对更换配件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凡因违章操作或把关不严而造成的返工、部件损坏、影响应班等损失,概由当事人按比例赔偿。
5、汽车修理竣工后,由主修师傅、检验员(机务员)和车辆主车司机联合验收;二级维护及以上修理需分管领导或修理厂负责人到场验收。
6、返修的车辆,经负责人、质检员鉴定后,属修理责任的,由承修班组织进行返修,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承修人按责任划分赔偿,属配件质量问题的,按配件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7、不允许对外修理车辆。
五、零配件采购出入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