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行为
以认定为不廉洁人员及其有包庇行为的人员,作严重违纪处理,公司将与之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由于总监、专监不作为原因(应当发现而未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应当可以处理而未处理的事情)导致的投诉扣除半月绩效;导致质量、安全隐患的扣除当月绩效;导致主管机关约谈或通报批评的扣除年绩效。
对检查中发现有损公司形象和声誉的个人行为在教育的基础上按影响程度罚款,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予以辞退。对监理工作开展不利,受到建设单位等上级部门批评的监理组按第3条款处罚。
对在检查中多次提出并未及时整改的监理办将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公司将对直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由于项目组原因导致合同约定监理费未收回,项目负责人暂停其工资发放。总公司一年度的检查对分公司进行通报的对分公司技术负责人给予500-1#的处罚。
八、奖励措施
若项目监理部能够全勤上下班,无任何业主投诉、无任何安全质量事故且无上级主管部门约谈及通报批评的,将视情况给予该项目组组成人员总监理费的1%~3%作为奖励。
第一条目的
为逐步建立公司绩效管理体系,持续不断地改进和提高公司、各部门的工作业绩,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达成和相关政策、制度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中心站。
第三条考核基本原则
1、以提高各系统绩效为导向的原则
2、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结果导向和过程导向相结合的原则
4、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考核指标设置原则
1、可控性:指标能够测量或具有明确的评价标准
2、当期可测量性:指标能够测量的最短周期与考核期一致
3、重要性:指标注重于对公司绩效有直接影响的关键指标
4、业绩的直接体现:指标能直接反映被考核系统的工作业绩
5、一致性:各层次目标应保持一致
6、挑战性:指标值综合考虑历史绩效、未来发展预测
第五条考核周期
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于次月5日前完成上月的考评,年度考评于次年元月25日前完成。
第六条考核程序
1、月度结束后,次月5日内,考核数据提供部门负责向全质办提供考核所需数据;
2、次月4日内,被考核部门应对照工作计划和任务绩效目标,提
供月度工作报告以及下个月的计划内工作目录,并交予全质办;
3、全质办在取得考核数据和工作报告后5日内,根据各项考核指标计分填写《考核评分表》,确定被考核部门各项指标得分。
4、全质办将考核结果予以上报,批准后予以公布。
第七条考核内容
部门月度绩效考核包括部门当月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工作作风、开拓创新、协调配合等四项内容,由全质办对指标进行逐项量化打分。满分10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目标完成情况(50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根据岗位职责,制定科学的工作目标和详实的工作计划,并圆满完成计划的全部工作。对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并及时汇报。扣分标准:
工作计划未按时完成或虽按时完成但未及时汇报、反馈,视为整体工作影响每项扣5-10分。
部门主任或公司领导交办工作未按时完成,每项扣3-5分。经督促仍未完成的,每项扣5-10分。
工作完成质量达不到工作目标要求或领导不满意的,酌情扣1-3分。
对工作中出现的差错,视对工作的影响面扣分了;对部门内工作造成影响,扣1-3分;对公司内工作造成影响,扣3-10分;对公司工作造成极大影响,扣10-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