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费、电费、物业费、电视费等费用,并于租房终止时将以上费用账单交给甲方,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以上费用交纳情况。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干扰乙方正常使用房屋,不得私自增加房价。
4、对租用房室内附属设施,如乙方丢失或使用不当损坏按价赔偿。
5、由于乙方使用太阳能热水器不当,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6、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乙方需提前__年5月前交纳。
7、电费交费户号为: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甲方:[出租方的名字]
乙方:[承租方的名字]
双方就以下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位于[房屋所在地]。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从[起始日期]到[结束日期]。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租金金额]元。在租赁期间,如有国家政策调整,租金将按照新政策调整。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的[交付房屋期限]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非另有补充协议约定,甲方将在交付房屋前处理好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和租金等事项。如果交易后发生上述未清事项,甲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每六个月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和修缮,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管理使用不善导致房屋及其设备损坏和维修费用,乙方需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在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当地相关部门规定,执行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房屋租赁期间的其他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 水、电费;
2. 煤气费;
3. 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需支付相当于一个月房租金额的押金,押金为[押金金额]元。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 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将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 租赁期满后,如果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将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