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社区对各自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制定各自的安全生产规划,负责治理消除一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严格控制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同比全面下降,杜绝死亡事故及一次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上级规定,对各辖区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辖区内存在一处非法非煤矿山企业、非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或出现非法用农用车、拼装车、报废车等载客接送学生现象,要严肃追究各社区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其主负责人要向镇政府写出书面检讨。
若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取消一切评先树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
各社区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设施、工作五落实。
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人员职责分工明确,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真正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安排、同时检查。
(二)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重视辖区内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专职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市里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以上各类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并做到全部持证上岗。
要有计划、分步骤、多形式的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常识教育;重视防火和汛期安全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居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制定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
经常开展防火、防汛、制止违章建筑、严禁农用车载客、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等方面的安全检查活动,严格控制村内违章驾驶和非法载客、接送学生等行为,全面排查建筑行业存在的问题。
汛期要加强对各类病险水库的检查及除险加固工作,确保水库、塘坝渡汛安全。
要高度重视房屋安全,认真整改民用危房,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行动上严格落实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全面完成镇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四)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社区与辖区内的个体工商业户、农用车运输业户、烟花爆竹经营业户等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一把手责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各负其责,并定期进行检查、整改,切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五)制定落实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对突发性安全事故,要做到上报镇政府及时,统计伤亡数字准确,组织救援迅速有效。
(六)制定并演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各社区都要制定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到救援队伍、物资、措施“三落实”,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定期演练。
仔细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总结经验。
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能够做到处理及时、妥当、有效,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所制定的安全生产事故预案,要报镇安监所备案存档。
三、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一)落实领导责任。
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
各社区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专职人员负具体责任,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各负其责。
抓好本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落实岗位责任。
各社区要制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惩机制。
并结合实际,将镇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细化量化,逐级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
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三)落实监管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社区要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行使职能,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四、考核评价与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