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_________和律师作为甲方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协助完成辅助工作。乙方更换代理律师需获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根据有关机关或当事人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并参与诉讼活动。
4、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律师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在法律上有利益冲突的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律师不得收取甲方提交的不可再生原始证据,但应收取与原始证据一致的复印件。
6、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为甲方与乙方的联系人,电话:_________,邮箱_________。乙方更换联系人应通过电子邮件或通知甲方联系人。
第六条:律师费用的计算与支付时间。
1、本金部分收取_________万元(税后,乙方应付税收由甲方按税法规定代乙方支付)。合同签订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工作费_________万元(市内交通等),其余_________万元按实际收回本金数额的上述比例计算,并在3日内支付给乙方或其承办人。
2、其他费用(除本金外)按实际收到金额数的60%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3、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的,按未付总额的日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其他费用。
1、协议签订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工作费_________万元。无论何种情况,甲方都不能要求乙方退费。
2、与本案需要通过行政、鉴定等部门处理的,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由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支付。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承办律师对本案的解释和承诺仅供甲方参考,不能作为甲方决策的依据。一切以乙方的书面文件和法律文书为准。
2、本合同履行地在市朝阳区。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提起诉讼。
3、本合同内容双方都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九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以双方指定的邮件、手机方式送达。一方若变更电话、电子邮箱,应及时通知对方。以电子邮件或手机方式发送的,自发出时起24小时内视为送达。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执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完毕时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我是__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在委托__女士/先生(身份证号__)作为我公司的代理人参加招商工作座谈会议。我确认代理人有权全权代表我参加座谈会议的所有事项。
委托人明确表示,代理人没有转委托的权利。
本授权书的有效期从20__年x月x日开始,到20__年x月x日结束。
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代理人所做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委托人予以认可。
代理人: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20__年x月x日
______公司委托书
我单位特此授权(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表人,代表我单位进行______设计工作。该代表人的职责包括与你们进行沟通、签署文件和处理与______相关的事务。在整个______过程中,该代表人的行为代表本单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我单位将承担该代表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责任。
代表人无权转移代理权。特此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