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环境防疫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环境防疫工作,确保无疫情、无公害。
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2、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积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有关政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定期开展清洁卫生活动,做到地面无灰尘、杂物、油污、积水;墙面无灰尘、污渍、积尘、虫子、蛛网;窗台无灰尘、污渍、杂物;库内无灰尘、无虫尸、无蛛网、无积水、无漏雨,物品堆放合理、整齐。
4、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5、当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按照预定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6、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档案,每周不少于一次检查防疫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情况,并检查防疫员的防疫记录。
八、异常情况管理制度
1、在发现入库货物出现疫情等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当地政府和进出境检验检疫局报告,并填写《异常情况处理单》交公司办公室存档。
2、公司疫情防疫员在对植物疫情进行诊断并确认后,以书面形式写出报告。
内容包括:植物疫情的类型、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及发生的数量、范围、症状、危害程度和初步诊断结果,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有效程度。
3、由公司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采取有效防疫保护措施,严格实施检疫检查等措施封锁疫区,加强运输工具的检疫和检疫处理,严防疫情传播扩散。
4、对确认发生疫情的植物要进行彻底销毁处理,对染疫的铺垫物等涉及物品及区域进行无害化处理,无法作无害化处理的铺垫物等应予以销毁。
5、应急处置结束,经进出境检验检疫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6、其它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报告公司领导,进行评估和制定相应措施后,按处理措施进行。
6、情况紧急,可能导致安全危险的,应立即采取危险解除措施,如停机、切断电源、紧急降低压力、温度、人员撤离等,或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
九、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1、加强全员组织学习,每周组织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增强疫情防控意识,提高公司员工疫情防控能力和法规观念。
2、制定疫情防控培训实施方案,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和方法,提高公司员工专业能力和法规观念,增强疫情防控意识。
3、定期组织员工以自学、研讨、讨论等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等方面学习,积极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4、根据国家检验机构要求,安排员工外派学习,进行专业培训,提高疫情防控能力。
5、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培训档案,包括培训范围、培训方式、培训教师、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学习情况等,将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
十、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疫情防控专门档案,凡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入库货物计划、统计资料、会计档案、经营情况、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都列为归档范围,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2、制定疫情防控档案工作制度,由疫情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公司内各部门或相关人员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
3、设立疫情档案管理人员,直接受公司总经理领导。
借阅疫情档案,先办理《借阅档案申请表》,经公司总经理核批,方可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4、公司疫情档案到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执行。
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
登记表永久保存。
为进一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依法、高效、规范处置核酸检测呈阳性物品,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的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区范围内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后的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应急情景时,立即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确认新冠病毒污染的进口冷链食品及外包装,落实传染源管控、切断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保护等防控措施。
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适时更新。
二、应急处置架构
本预案在徽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由区疫指办冷链食品(物防)监管组牵头协调,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迅速组织开展冷链食品溯源调查及“阳性物品”或疑似“阳性物品”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监管所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