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各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
销号后,各行业部门应将相干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6、时间安排
(1)方案制定。
3月中旬,完成县避免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行方案的制定,和监测工作动员部署,全面铺开检测各项工作。
(2)评定录入。
4月上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评定工作。
4月中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
(3)补短帮扶。
6月底前,每个月展开1次动态监测,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4)成效巩固。
7月至12月,每个月展开1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展开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7、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要将避免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应用大排查成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避免返贫监测和帮扶实行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2)认真组织实行。
县攻坚办要加强工作兼顾,认真组织相干行
业部门和乡(镇)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构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各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催促指点。
各乡(镇)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3)强化督查问效。
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1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延续整改。
县纪委、县攻坚办要加强监管指点,将避免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平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为进一步做实我乡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及帮扶工作,筑牢防止返贫致贫防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按照**县乡村振兴局《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全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范围
以家庭为单位,对全乡所有农村人口(*户*人)进行排查。
二、力量组织
组织乡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工作。
三、时间安排
6月23日前按照《**县**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时间安排表》(附件1)明确的时间节点,完成集中排查工作;按程序审定后,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作为新增监测对象纳入监测,并将相关信息数据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四、排查内容
(一)返贫致贫风险农户。
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脱贫不稳定户。
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因病因灾因突发意外等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
边缘易致贫户。
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因病因灾因突发意外等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致贫风险的一般农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
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虽高于6000元,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情况,导致刚性支出骤增和收入大幅缩减,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基本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依靠自身力量一年内难以摆脱困境,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