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下井后应走人行道,注意来往车辆,不准把工具和材料堆放在轨道上。
(5)井下人员不得在井内乘坐非载人车辆。
(6)禁止一人在井下放炮和作业,不准一人进入偏僻地段和危险区。
(7)作业前应了解清楚爆破时间、地点、警戒范围,在爆破前必须撤离危险区域。
(8)保护平安生产设施、平安装置、平安警示标志牌;严禁触动非本人的设备;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10)工作前应首先“敲帮问顶”,工作中随时检查,发现顶、帮松动或落石,应立即撤离到平安地点,并设置警戒和照明标志。
(11)如遇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停止工作,退到平安的地点。
(三)矿内机动车辆检查的主要内容有:①转向装置、制动装置、传动装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②车辆的前后灯光是否齐全,亮度是否良好。
③各连接部位是否有松动现象④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⑤车辆的各润滑点是否注入润滑油。
〔四〕各工作面浮石处理一、作业面必须通好风后,撬毛工才允许进入工作面。
二、撬毛工进入现场必须对作业面顶板、边帮、平安出口及支护情况进行检查,在保证自身平安和他人平安的条件下方可进行工作。
三、撬浮石时不能少于两人,要有足够的照明,两人不能站在一起。
一人照明,一人撬毛,要正确估计浮石掉落的面积大小和下落的位置,防止浮石沿撬杠滑落伤人。
四、撬毛时应选择适宜的撬毛工具,不允许用钎杆、铁锹、十字镐、扒子等做撬毛工具。
五、撬毛人员不得站在下坡或较大坡面上,应站在上坡或有防滑措施的坡面上,不得站在漏斗口处撬毛,如必须在漏斗口处那么必须铺设木板。
六、撬毛时应选择平安位置,退路没有任何障碍物。
七、撬毛时必须自上而下,从外向里,从平安到不平安的顺序进行。
八、采场撬毛时禁止下部放漏斗,禁止多人、多处同时撬毛作业。
九、发现有盲炮或矿堆有残药和雷管时,在确认顶板平安的情况下通知爆破工处理,否那么停止撬毛。
十、凡遇撬不下来的浮石,可用缝隙填药崩落或旁边打浅眼崩落处理。
十一、高处撬毛,应有防止人员坠落的平安措施。
十二、撬毛时如发现大量片帮、冒顶的趋势应立即退出现场,并报告有关人员和部门。
十三、顶板、片帮没有处理好时,作业面不准从事其他作业。
十四、如遇到顶板或片帮有大片浮石有空声,撬毛不下时,应做好标记,并报告有关人员处理。
〔五〕惩罚措施:掘进、采区顶板边帮浮石未处理干净就进行作业的;掘进、采区未按要求设置照明且未及时整改的;井下主要通道、线路不符合要求且未及时整改的;各工种未按要求佩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人员定位标示卡的,一经发现那么按2000元/次罚款处理。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矿山公司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贯彻公司目标、目标,实现实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频次全素质,防备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门路。
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员工加强安全意识,熟习和掌握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例、标准和安全生产知识和专业技术技术,熟习本岗位安全职责,提高安全素质和自我防备能力,控制和减少违章行为,做到安生生产。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基本要求
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第一提高矿山公司管理者及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仔细学习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例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其次是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加强安全操作技术,进而保护自己和别人的安全与健康。
《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出了明确规定: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定拥有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件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一世产管理人员,应该由相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查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查核不得收费。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该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熟习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术,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纳新工艺、新技术、新资料或许使用新设施,一定认识、掌握其安全技术特征,采纳有效的安全防备举措,并对从业人员进行特意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一定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经特意的安全作业培训,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负责安全生产监察管理的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立。